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37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37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379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96年6月26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1479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6年5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
主文。中華民國96年7月1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潘進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96年6月29日
書記官李麗娟附表:
┌──────────────────────────────────────────────────┐│股票附表:96年度除字第379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1│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0││1│1000││││││││││├─┼───────────────┼──────────────┼────┼───┼────┼───┤│02│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0││1│1000││││││││││├─┼───────────────┼──────────────┼────┼───┼────┼───┤│03│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0││1│1000││││││││││├─┼───────────────┼──────────────┼────┼───┼────┼───┤│04│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0││1│1000││││││││││├─┼───────────────┼──────────────┼────┼───┼────┼───┤│05│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X0000000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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