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5年度中小字第3046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中小字第3046號
原   告  游文良
被   告  羅秀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年2月16日下午4時10分,
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6年1月12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吳蕙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月12日
書記官張捷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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