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簡易庭111年度壢小字第1246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壢小字第1246號

原告 易楷盛

被告 謝祥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延展至民國111年10月17日14時宣判,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

中壢簡易庭法官張得莉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鄭涵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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