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新簡字第484號
原告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訴訟代理人 林錦輝 律師
被告 羅明玉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梁凱富 律師
被告 羅明文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分割繼承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
新市簡易庭法官 曾仁勇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吳佩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新簡字第484號
原告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訴訟代理人 林錦輝 律師
被告 羅明玉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梁凱富 律師
被告 羅明文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分割繼承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
新市簡易庭法官 曾仁勇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吳佩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