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8年司執消債更字第2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2號債務人酉○○即聲請人代理人 賴錦源 律師債權人巳○(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壬○○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丑○○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亥○○代理人戌○○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申○○代理人癸○○債權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子○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戊○○代理人寅○○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庚○○代理人丁○○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代理人未○○債權人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辰○○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卯○○債權人己○(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午○○上列當事人間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於本裁定確定後次月起每月20日,按月匯款予各債權人。
理由
一、本件債權人己○(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美商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人巳○(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香港商香港上海巳○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依企業併購法申請分割,其為承受營業之既存銀行,據提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及臺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均影本)等在卷可稽。債權人己○(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巳○(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承受本件更生程序,經核並無不合,合先敘明。
二、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本條例)第64條第1項定有明文。
三、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以97年度消債更字第191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債務人現任職於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險業務員,民國99年1至5月每月實領業務津貼分別為22,355元、28,399元、40,166元、17,397元、12,347元;業務報酬則為1,748元、2,044元、667元、2,086元,合計每月平均收入約新臺幣26,000元,業據提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津貼表、臺灣新光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報酬月報表附卷可稽,堪認債務人確有固定收入可供履行更生方案。
四、次查:㈠依債務人提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所載,其聲請前二
年之總收入為411,416元,扣除聲請前二年必要支出386,000元後為25,416元,債務人提出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以一個月為一期,第1至72期每期清償9,400元,第73至96期因長女成年,增加清償金額為每期16,200元,期間8年,共計清償1,065,600元,約佔全部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之36.35%,已高於前開金額,是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並無本條例第64條第2項第4款所列: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受償總額,低於債務人聲請更生前二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之情形。
㈡依債務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所載,其名下僅
有1992年份車牌號碼:00-0000號1590CC三陽汽車一輛,依經濟部所定汽車使用年限已無殘餘價值,並於本院司法事務官99年1月8日訊問時稱名下已無人壽保單,另配偶辛○○名下之不動產已由本院民事執行處97年度執勇字第3120號拍定,有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本院民事執行處函文附卷可查,因此債務人縱進入清算程序亦無受償可能。故本件並無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受償總額,顯低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時,依清算程序所得受償之總額之情形(亦即清算價值保障原則,本條例第64條第2項第3款參照)。
㈢債務人亦未於七年內曾依破產法或本條例規定受免責,有
本院院內前案查詢表可稽,且無本條例第63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情形,綜上所述,債務人並無本條例第64條第2項所定不得逕予認可之事由。
五、再查,於更生方案履行期間,債務人必要支出狀況為每月各項生活費9,800元,係以99年度臺灣省(不含台北縣)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9,829元為據,另支出長女 洪上茗 之每月扶養費6,800元,則以98年度財政部公告之免稅額82,000元/12個月為準,合計16,600元,其餘二位子女之扶養費則由配偶負擔,有戶籍謄本在卷可稽,上開金額既係以主管機關所定最低標準為據,可認係屬必要而無過度之情事,且扶養費用與配偶之負擔比例合理,是故,債務人於扣除上開金額後之餘額均用以履行更生方案,即屬公允、適當、可行。
六、末查,本院於裁定前,於99年6月24日先依本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將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通知債權人,並命債權人於7日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更生方案,有通知函及送達證書附卷可憑。惟因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債權人人數未過半數而未可決。債權人不同意更生方案之理由略以:
㈠債務人所負擔之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證債務應
於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始受分配等語。經查,前開債務係債務人與其配偶連帶負擔,且業經債權人聲請對主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有借據影本及本院97年度執勇字第3120號債權憑證影本附卷可稽,足認債務人之保證責任業已發生,對主債務人執行後受償不足額之部分得列於更生方案受償。
㈡債務人於本院99年5月3日函文所載之更生方案有將中低收
入等政府補助列入更生方案還款來源,惟99年6月24日之更生方案則未列入,似有隱匿財產等語。惟按社會救助係為照顧低收入者並協助其自立,同時主管機關並應每年定期辦理低收入戶調查,社會救助法第1條及第13條分別定有明文。因此社會救助之各項生活補助性質上係為維持受扶助者之最低生活,且其給付與否均應每年由主管機關依法審核,並視受扶助者有無扶助需要而處於不確定之狀態,倘以之做為更生方案之還款來源,將與社會救助之立法目的相悖,從而並不適宜將之做為履行更生方案之固定收入。綜上所述,債權人所稱尚非可採。
七、末按,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本條例第62條第2項固有明定,惟生活消費態樣多端,何種行為應予限制亦無一定標準,列舉限制恐掛一漏萬,如何監督亦有疑問。查本件債務人之生活必要支出既以主管機關最低標準為據,在此範圍內如何撙節用度均難該當浪費,況債務人如有過度消費之情事致更生方案無從履行,債權人亦得以更生方案為執行名義聲請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或裁定開始清算,已足以保障債權人之權益,爰不對債務人之生活程度另作限制,併予指明。
八、據上論結,本件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依職權更正各債權人每期分配金額,爰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秦啟書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書記官盧懿娟附件:更生方案┌────────────────────────────────┐│壹、更生方案內容│├────────────────────────────────┤│1.第1至至72期每期清償金額:9,400元;第73至96期每期清償金額:││16,200元。││2.以1個月為1期,每期於當月20日分別匯款予各債權人。││3.自認可裁定確定次月起,分8年,共96期清償。││4.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受償成數:36.35%。││5.債務總金額:2,931,770元。││6.清償總金額:1,065,600元。││7.最終清償期:自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次月起8年。│├────────────────────────────────┤│貳、更生清償分配表單位:新臺幣/元│├──┬────────┬─────┬────┬────┬────┤│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債權比例│1至72期│73至96期││││││每期金額│每期金額│├──┼────────┼─────┼────┼────┼────┤│1│巳○(台灣)商業銀│79,254│2.7%│254│438│││行│││││├──┼────────┼─────┼────┼────┼────┤│2│己○(台灣)商業銀│41,342│1.41%│133│229│││行│││││├──┼────────┼─────┼────┼────┼────┤│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61,829│2.11%│198│342│├──┼────────┼─────┼────┼────┼────┤│4│台新國際商業銀行│650,957│22.2%│2,087│3,596│├──┼────────┼─────┼────┼────┼────┤│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48,261│1.65%│155│267│├──┼────────┼─────┼────┼────┼────┤│6│元大商業銀行│99,370│3.39%│319│549│├──┼────────┼─────┼────┼────┼────┤│7│萬泰商業銀行│191,778│6.54%│615│1,059│├──┼────────┼─────┼────┼────┼────┤│8│日盛國際商業銀行│50,100│1.71%│160│277│├──┼────────┼─────┼────┼────┼────┤│9│國泰世華商業銀行│440,025│15.01%│1,411│2,432│├──┼────────┼─────┼────┼────┼────┤│10│永豐商業銀行│269,620│9.2%│865│1,490│├──┼────────┼─────┼────┼────┼────┤│11│華南商業銀行│34,094│1.16%│109│188│├──┼────────┼─────┼────┼────┼────┤│12│臺中商業銀行│932,051│31.79%│2,988│5,150│├──┼────────┼─────┼────┼────┼────┤│13│玉山商業銀行│33,089│1.13%│106│183│├──┴────────┼─────┼────┼────┼────┤│合計│2,931,770│100%│9,400│1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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