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度上訴字第222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上訴字第22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2229號上訴人即被告 洪瑞民 選任辯護人 楊俊彥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李文 牽上列上訴人因妨害風化案件,前經辯論終結,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1年2月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李文雄
法官黃小琴法官王邁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信和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