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24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19日
裁判案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2448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學億
(另案現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羈押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3月19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黃司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屠衛民中華民國101年3月19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24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19日
裁判案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2448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學億
(另案現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羈押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3月19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黃司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屠衛民中華民國10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