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982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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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除字第98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2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除字第982號聲請人 李幸 如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33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7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7年8月22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溫祖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7年8月22日
書記官江昱昇┌─────────────────────────────┐│附表:107年度除字第98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東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2ND00000000│1│1000│├──┼────────────┼───────┼──┼──┤│0002│東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30│├──┼────────────┼───────┼──┼──┤│0003│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104│├──┼────────────┼───────┼──┼──┤│0004│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52│├──┼────────────┼───────┼──┼──┤│0005│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46│├──┼────────────┼───────┼──┼──┤│0006│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50│├──┼────────────┼───────┼──┼──┤│0007│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100│├──┼────────────┼───────┼──┼──┤│0008│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70│├──┼────────────┼───────┼──┼──┤│0009│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63│├──┼────────────┼───────┼──┼──┤│0010│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