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司票字第25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票字第2538號聲請人 陳漢昌 即車王機車行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乙○○、甲○○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提出據以請求之本票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5月1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曉怡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司票字第25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票字第2538號聲請人 陳漢昌 即車王機車行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乙○○、甲○○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提出據以請求之本票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5月1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曉怡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