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聲字第333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3年聲字第333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聲字第3337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崔守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執聲字第140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崔守中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拾壹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崔守中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又刑法50條有關數罪併罰要件之規定已於民國(下同)102年1月23日修正,並自102年1月25日起施行。原條文「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修正為「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之」,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修正刑法第50條之規定較有利於被告崔守中,是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規定,就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部分,適用修正刑法第50條規定。
三、查受刑人崔守中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其中附表編號1至5為得易科罰金之罪,附表編號6至22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屬前開刑法第50條但書第1款之情形。茲檢察官依受刑人請求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見本院卷第4頁),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就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3條,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許宗和
法官沈君玲法官趙功恆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立柏中華民國103年10月2日受刑人崔守中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0.02.15│100.01.14│100.05.05│├────────┼────────┼────────┼────────┤│偵查(自訴)機關│臺北地檢100年度│臺北地檢100年度│臺北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毒偵字第5191號│毒偵字第296號│偵字第1496號等││││││├───┬────┼────────┼────────┼────────┤││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簡字第│100年度易字第││事實審││1767號│1875號│2060號││├────┼────────┼────────┼────────┤││判決日期│100.08.01│100.05.31│100.10.12│├───┼────┼────────┼────────┼────────┤││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上易字第│100年度簡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判決││1916號│1875號│2060號││├────┼────────┼────────┼────────┤││判決日期│100.08.31│100.09.28│100.10.1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北地檢100年度│臺北地檢100年度│臺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5494號│執字第5785號│執助字第6496號││├────────┴────────┴────────┤││編號1至7號曾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3年(新北地院101年度聲│││字第3048號裁定;新北地檢101年度執更字第2928號即 士林 │││地檢101年度執更助字第219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02.10│100.03.07│100.04.04││││││├────────┼────────┼────────┼────────┤│偵查(自訴)機關│臺北地檢100年度│臺北地檢100年度│新北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毒偵字第597號等│毒偵字第597號等│偵字第2715號等││││││├───┬────┼────────┼────────┼────────┤││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訴字第││事實審││1685號│1685號│1712號││├────┼────────┼────────┼────────┤││判決日期│100.08.31│100.08.31│100.09.30│├───┼────┼────────┼────────┼────────┤││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上易字第│100年度上易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判決││2411號│2411號│3412號││├────┼────────┼────────┼────────┤││判決日期│100.10.19│100.10.19│100.11.28│├───┴────┼────────┼────────┼────────┤│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臺北地檢100年度│臺北地檢100年度│新北地檢101年度│││執字第6606號│執字第6606號│執助字第2417號││├────────┴────────┴────────┤││編號1至7號曾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3年(新北地院101年度聲│││字第3048號裁定;新北地檢101年度執更字第2928號即士林│││地檢101年度執更助字第219號)│└────────┴──────────────────────────┘┌────────┬────────┬────────┬────────┐│編號│7│8│9│├────────┼────────┼────────┼────────┤│罪名│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7年6月│├────────┼────────┼────────┼────────┤│犯罪日期│100.05.3│100.04.29│100.06.09│├────────┼────────┼────────┼────────┤│偵查(自訴)機關│新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2836號│毒偵字第1282號│毒偵字第1282號│├───┬────┼────────┼────────┼────────┤││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366│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實審││號│1061號│1061號││├────┼────────┼────────┼────────┤││判決日期│101.03.29│101.07.05│101.07.05│├───┼────┼────────┼────────┼────────┤││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366│102年度台上字第│102年度台上字第││判決││號│1439號│1439號││├────┼────────┼────────┼────────┤││判決日期│101.5.01│102.04.11│102.04.1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745號。編號8│││執字第6486號│至22各罪與另宣告販賣毒品所處有期徒││├────────┤刑7年6月(俟經改判無罪)經台灣高等│││編號1至7號曾定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1061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3│執行刑有期徒刑10年。曾羈押165日(│││年(新北地院101│100.6.27-100.12.8)│││年度聲字第3048號││││裁定;新北地檢││││101年度執更字第2││││928號即士林地檢││││101年度執更助字││││第219號)││└────────┴────────┴─────────────────┘┌────────┬────────┬────────┬────────┐│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7年6月│有期徒刑7年6月│││││││││││├────────┼────────┼────────┼────────┤│犯罪日期│100.06.12│100.06.21│100.06.21││││││├────────┼────────┼────────┼────────┤│偵查(自訴)機關│士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1282號│毒偵字第1282號│毒偵字第1282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實審││1061號│1061號│1061號││├────┼────────┼────────┼────────┤││判決日期│101.07.05│101.07.05│101.07.05│├───┼────┼────────┼────────┼────────┤││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102年度台上字第│102年度台上字第││判決││1439號│1439號│1439號││├────┼────────┼────────┼────────┤││判決日期│102.04.11│102.04.11│102.04.1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士林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745號。編號8至22各罪與另宣告販│││賣毒品所處有期徒刑7年6月(俟經改判無罪)經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1061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年。│││曾羈押165日(100.6.27-100.12.8)││││└────────┴──────────────────────────┘┌────────┬────────┬────────┬────────┐│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6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06.22│100.05.11│100.05.12││││││├────────┼────────┼────────┼────────┤│偵查(自訴)機關│士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1282號│毒偵字第1282號│毒偵字第1282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實審││1061號│1061號│1061號││├────┼────────┼────────┼────────┤││判決日期│101.07.05│101.07.05│101.07.05│├───┼────┼────────┼────────┼────────┤││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102年度台上字第│102年度台上字第││判決││1439號│1439號│1439號││├────┼────────┼────────┼────────┤││判決日期│102.04.11│102.04.11│102.04.1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士林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745號。編號8至22各罪與另宣告販│││賣毒品所處有期徒刑7年6月(俟經改判無罪)經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1061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年。│││曾羈押165日(100.6.27-100.12.8)││││└────────┴──────────────────────────┘┌────────┬────────┬────────┬────────┐│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05.12│100.05.15│100.05.17││││││├────────┼────────┼────────┼────────┤│偵查(自訴)機關│士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1282號│毒偵字第1282號│毒偵字第1282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實審││1061號│1061號│1061號││├────┼────────┼────────┼────────┤││判決日期│101.07.05│101.07.05│101.07.05│├───┼────┼────────┼────────┼────────┤││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102年度台上字第│102年度台上字第││判決││1439號│1439號│1439號││├────┼────────┼────────┼────────┤││判決日期│102.04.11│102.04.11│102.04.1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士林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745號。編號8至22各罪與另宣告販│││賣毒品所處有期徒刑7年6月(俟經改判無罪)經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1061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年。│││曾羈押165日(100.6.27-100.12.8)││││└────────┴──────────────────────────┘┌────────┬────────┬────────┬────────┐│編號│19│20│21│├────────┼────────┼────────┼────────┤│罪名│藥事法│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年5月底某日│100年6月初某日│100.06.27中午12│││││時許│├────────┼────────┼────────┼────────┤│偵查(自訴)機關│士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士林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1282號│毒偵字第1282號│毒偵字第1282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實審││1061號│1061號│1061號││├────┼────────┼────────┼────────┤││判決日期│101.07.05│101.07.05│101.07.05│├───┼────┼────────┼────────┼────────┤││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102年度台上字第│101年度上訴字第││判決││1439號│1439號│1061號││├────┼────────┼────────┼────────┤││判決日期│102.04.11│102.04.11│102.07.05│├───┴────┼────────┼────────┼────────┤│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士林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745號。編號8至22各罪與另宣告販│││賣毒品所處有期徒刑7年6月(俟經改判無罪)經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1061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年。│││曾羈押165日(100.6.27-100.12.8)││││└────────┴──────────────────────────┘┌────────┬────────┬────────┬────────┐│編號│2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100.06.27前之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士林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1282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事實審││1061號││││├────┼────────┼────────┼────────┤││判決日期│101.07.05│││├───┼────┼────────┼────────┼────────┤││法院│臺灣高等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判決││1061號││││├────┼────────┼────────┼────────┤││判決日期│102.07.05│││├───┴────┼────────┼────────┼────────┤│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之案件││││├────────┼────────┼────────┼────────┤│備註│士林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745號。編號8至22各罪與另宣告販│││賣毒品所處有期徒刑7年6月(俟經改判無罪)經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1061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年。│││曾羈押165日(100.6.27-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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