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7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贓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766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騰洲上列被告因贓物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11月8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陳義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1月9日
書記官吳曉玟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7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贓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766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騰洲上列被告因贓物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11月8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陳義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1月9日
書記官吳曉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