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金訴字第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19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金訴字第53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梁峻奕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錢衍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佳誼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金訴字第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19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金訴字第53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梁峻奕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錢衍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佳誼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