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121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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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易字第12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侵占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121號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曉霏選任辯護人顏紘頤律師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續一字第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乙○○無罪。
理由
壹、公訴意旨略以:
一、被告乙○○因經常在臉書網頁發表救援及收養流浪貓之資訊而結識告訴人甲○○,告訴人得知被告有屢遭他人檢舉未辦理商業登記即在網路上販售貓食罐頭、飼料等物,且其收養之流浪貓面臨搬遷困難等問題後,便與被告共同洽商籌畫設立貓旅館等事宜,雙方於民國106年11月16日簽訂「 安善 行(貓樣.貓旅館/貓狗飼料用品)合作契約」(以下簡稱本案契約),約定由告訴人出資新臺幣(下同)150萬元(含創立初期成本120萬元及儲備金30萬元),辦理商業登記成立「安善行」,設立登記址為基隆市○○區○○街00巷00號,由被告 斯時 之男友 黃智學 (所涉背信案件,另由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掛名擔任「安善行」負責人,雙方言明「安善行」經營權均屬告訴人所有,因此關於「安善行」所有經營事務,被告需得告訴人同意後始得著手進行,被告則按月領取薪資2萬2,000元,雙方另協議就貓狗飼料部分,被告與告訴人以百分之68及32之比例分配販售盈餘。告訴人自簽立上開契約前之106年10月28日起至107年1月15日止,陸續交付155萬元予被告以作為「安善行」之營運資金。
二、詎被告以告訴人所交付之上開款項購買飼料罐頭、紙貓砂等物後,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擅自透過網路蝦皮拍賣及PCHome網頁對外販售附表一「減少數量(個)」欄所示之貓狗飼料罐頭及附表二所示之物品,並將所得款項26萬9,064元(計算式:附表一之差額274,244元+附表二之46,020元﹣32,400元﹣18,800元=269,064元)全數據為己有,拒不充作「安善行」之營業所得。嗣被告於000年0月間向告訴人表示上開營運資金已全數耗盡,告訴人發覺有異,而於107年1月21日至「安善行」取走被告之手抄記帳本,發現「安善行」僅於106年12月25日、107年1月21日,各有3萬2,400元及1萬8,800元之銷售飼料罐頭收入,且被告拒絕說明營運資金迅速耗盡之原因,告訴人又發現附表二所示之飼料罐頭之製造日期,均在其提出本案告訴後,而非如進貨單所載之購買日期,始查悉上情。因認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嫌等語。
貳、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丶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所謂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係指足以認定被告確有犯罪行為之積極證據而言,該項證據自須適合於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始得採為斷罪之資料;且如未能發現相當確實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之基礎;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時,即難遽採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決意旨參照)。另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不能為被告有罪之判決(最高法院92年臺上字第128號判決意旨參照)。從而,只有在法律要求之前提事實經確立後,方得處罰被告,如現存證據不足為此認定,此項無法澄清之證明責任,及無法對真正犯罪人諭知有罪判決之風險均應由國家承擔。
參、按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民法第667條第1項、第668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稱隱名合夥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對於他方所經營之事業出資,而分受其營業所生之利益,及分擔其所生損失之契約;隱名合夥人之出資,其財產權移屬於出名營業人,同法第700條、第702條亦有分別明定。再按合夥為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隱名合夥則為當事人約定一方對於他方所經營之事業出資,而分受其營業所生之利益及分擔其所生損失之契約,故合夥所經營之事業,係合夥人全體共同之事業,隱名合夥所經營之事業,則係出名營業人一人之事業,非與隱名合夥人共同之事業,苟其契約係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之事業,則雖約定由合夥人中一人執行合夥之事務,其他不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僅於出資之限度內負分擔損失之責任,亦屬合夥,而非隱名合夥(最高法院103年度臺上字第182號民事判決要旨參照,民事判決部分特別加註「民事」)。申言之,共同出資之法律性質多端,得為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合夥(民法第667條規定參照)、出資他方所經營事業並分受損益之隱名合夥(民法第700條規定參照)、或僅單純出資取得財產而未約定經營共同事業之合資無名契約;於合夥或合資無名契約之情形,執行業務合夥人或共同合資人中之一人仍得以其自己名義對外為法律行為,僅其他合夥人或合資人得本於合夥或合資之內部關係,對該執行業務合夥人或共同合資人有所請求;於隱名合夥之情形,更僅由出名合夥人單獨對外為法律行為,隱名合夥人與第三人間並無權利義務關係(民法第704條規定參照)。另刑法上之侵占罪,以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為構成要件,合夥人之出資,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合夥人退夥時,其公同共有權即行喪失。縱退夥人與他合夥人間結算後尚有出資償還請求權,而在未償還以前仍屬於他合夥人之公同共有,並非於退夥時當然變為退夥人之物。他合夥人不履行償還義務,並非將其持有他人之物易為不法所有,自不生侵占問題。又隱名合夥人之出資,依民法第702條規定,其財產權移屬於出名營業人。該項合夥財產,自係屬於出名營業人,並非與隱名合夥人所共有,關於營業上收取之款項,仍由出名營業人取得所有權,隱名合夥人除依法律或契約之規定,就其應受返還之出資及應得之利益,對於出名營業人得行使請求權外,要非直接就營業上收取之款項當然取得所有權。縱令出名營業人將該款據為己有,並未分給隱名合夥人,究與侵占他人所有物之條件不符,亦無成立業務上侵占罪之可言。準此,即使合夥、合資或隱名合夥等情形,合夥人、合資人或隱名合夥人僅得本於內部關係,或於退夥、終止合資關係時請求償還出資,或向出名營業人請求返還出資及應得利益,並非當然就共同出資之財產取得所有權,縱使其他合夥人、合資人或出名營業人未予償還、返還出資及應得利益,亦僅屬內部債務不履行之民事法律關係,而非將其持有他人之物易為不法所有,仍難以刑法侵占罪相繩。
肆、公訴意旨認被告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係以被告於偵查中之供述、證人即告訴人甲○○於偵查中之證述、證人黃智學於偵查中之供述、本案契約影本、被告手寫帳冊影本、支出證明單影本、被告提供之「安善(內)資產負債表(帳戶式)」、被告與告訴人之對話紀錄畫面擷圖、被告於107年3月9日寄予告訴人之存證信函翻拍照片、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於108年10月30日偕同被告與告訴人至「安善行」現場勘驗時所拍攝如附表二所示飼料罐頭1批之照片、銷貨單之單據影本、被告提出之被告及證人黃智學之郵局帳戶之交易明細表等件,為其主要論據。
伍、本院之判斷
一、訊之被告固對於與告訴人於106年11月16日簽訂本案契約,約定由告訴人出資150萬元(含創立初期成本120萬元及儲備金30萬元),辦理商業登記成立「安善行」,設立於基隆市○○區○○街00巷00號,由黃智學掛名擔任「安善行」負責人。
其等另協議就貓狗飼料部分,被告與告訴人以百分之68及32之比例分配販售盈餘。告訴人自簽立本案契約前之106年10月28日起至107年1月15日止,陸續交付155萬元予被告以作為「安善行」之營運資金。被告有以告訴人提供之上開款項進貨,亦有銷售。被告於000年0月間,向告訴人表示上開營運資金已全數耗盡。告訴人於107年1月21日至「安善行」取走之手抄記帳本,為被告所記載。起訴書附表二所示飼料罐頭之製造日期,在告訴人提出本案告訴後,而非如進貨單所載之購買日期等情,並不爭執。惟堅詞否認有何業務侵占犯行,辯稱:「安善行」是由伊負責經營,告訴人只有負責出資。包括從開店、進貨到販賣東西都是伊負責。薪資2萬2千元部分,大約從106年12月開始領了2個月。店裡有關的其他開銷也是伊負責處理。「安善行」不僅於106年12月25日、107年1月21日,各有3萬2,400元及1萬8,800元之銷售飼料罐頭收入外,還有其他收款。後來都是伊貼錢的等語。辯護人則為被告利益辯護稱:⑴被告與告訴人於106年11月16日簽訂之本案契約,依其內容所載及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結果所示,「安善行」之組織類型為獨資,黃智學則係被告代理人之身分掛名登記為負責人。由此可知,兩造間之合作方式係由告訴人出資,被告負責「安善行」之實際營運,告訴人為隱名合夥人,被告則為出名營業人,依最高法院76年度臺上字第3403號判決意旨,告訴人之出資其財產權既已移屬於出名營業人即被告,隱名合夥所經營之事業為出名營業人即被告之事業,非與隱名合夥人即告訴人共同之事業,因此,縱認被告處理「安善行」罐頭之方法有誤或與告訴人意思不符,被告係處理自己之業務或財產,不論其方法或結果如何,均無成立業務侵占之餘地。⑵姑不論被告與告訴人間是否確已於108年間終止合作契約,此部分仍有爭議。惟被告對「安善行」也投入很多金錢和心血,且被告並未將販售飼料罐頭等款項變易原來持有意思而為不法所有之意思,僅因尚未經過結算程序,一時未能交還;又被告當時係基於避免損失擴大之意,將已過期或快過期之飼料罐頭以新換舊,因為飼料過期會造成損失,等於減損合夥財產,是以被告主觀上並無不法所有意圖等語。
二、被告與告訴人於106年11月16日簽訂本案契約,約定由告訴人出資150萬元(含創立初期成本120萬元及儲備金30萬元),辦理商業登記成立「安善行」,設立於基隆市○○區○○街00巷00號,由黃智學掛名擔任「安善行」負責人。其等另協議就貓狗飼料部分,被告與告訴人以百分之68及32之比例分配販售盈餘。告訴人自簽立本案契約前之106年10月28日起至107年1月15日止,陸續交付155萬元予被告以作為「安善行」之營運資金。被告有以告訴人提供之上開款項進貨,亦有銷售等情。為告訴人證述在卷(見他卷第201頁至第209頁、第229頁至第231頁、B卷第49頁至第51頁、本院卷第191頁至第192頁、第231頁至第265頁),且為被告所不否認(見本院卷第114頁至第116頁),並有本案契約影本、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安善行商業登記資料)、被告手抄帳本、依上述手抄帳本製作之明細一覽表(見他卷第5頁至第35頁、本院卷第195頁至第206頁)、被告與告訴人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支出證明單影本、安善行107、108年資產負債表(見他卷第101頁至第187頁)、租賃契約書影本(見他卷第233頁至第245頁)、檢察事務官勘查筆錄暨所附現場照片(見交查卷第5頁、第9頁至第17頁)等件在卷可佐,此部分事實堪以認定。
三、參酌本案契約文字、被告與告訴人之供述、其等LINE對話內容,本案契約可以推認為合夥契約:
㈠按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公同共有,其為金錢出資,勞務
出資,抑以他物出資,均無不同(包括動產或不動產)。最高法院64年臺上字第1923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查本案契約內容如下:「(以下為第1頁,編號①至⑥為本院所加註)①立合約書人甲○○(以下簡稱甲方)與乙○○(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議訂定合作契約,以茲雙方共同信守。②雙方於106年10月31日簽訂合作契約,由甲方向上條秀美借貸共新臺幣120萬元整,出資與乙方共同經營安善行。③公司登記由乙○○代理人黃智學先生與其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負責人亦由黃智學先生代理,黃智學先生同意擔任本公司負責人期間善盡監督公司正常運作,期間若有出現任何營運狀況,黃智學先生必須與乙方擔負起民事責任,如甲方提出更換公司負責人,黃智學先生也不得拒絕。④甲方在公司營運期間,以完全出資者身分擁有百分之百公司營運權。經營期間公司一切事務,乙方必須主動和甲方匯報,取得甲方認同之後,才能行使決定權。⑤公司承租基隆市○○街00巷00號一、二樓為公司登記營運。分租二樓給乙方供住宿使用,每兩個月向乙方收取租金新臺幣兩萬元整,納入公司收支。⑥公司初期創立成本共新臺幣120萬元整。另有公司儲備金新臺幣30萬元。以每十五萬為一股,總共十股,營運初期為甲方持有百分之百股份,乙方為協助營運(說明一)在貓樣.貓旅館部分,以持股數量均分盈利,貓狗飼料用品部分,甲方願意以甲方32%乙方68%的成數,與乙方均分盈利(說明二)。另外公司支付乙方協助經營費用每月薪資新臺幣22,000元。勞健保三節獎金分紅。說明一:貓樣.貓旅館由甲方持有百分之百股份,營運獲利不須與乙方均分,但是乙方可以在任何時候購入原甲方股份。最高上限乙方可購入甲方50%的股份,未來貓樣.貓旅館的營運獲利同意以股份均分之(獲利均分在當月始效)。說明二:在貓狗飼料用品營運方面,甲方願意以甲方32%乙方68%的成數,與乙方均分盈利,但若是商品有任何正常銷售價格以外的促銷折價行為,成數調整為甲方50%乙方50%。另外盈利成數發放,視當月營收狀況調整,成數發放不得影響公司運作。甲方擁有隨時調整成數之權利(成數調整在當月始效)。備註:(第2頁)甲方因感念乙方不為己私長期救援流浪貓咪,因而發想出資與乙方成立夥伴關係共同經營安善行,甲方與乙方應基於善良公平原則相互信任尊重,互信互惠,公司實際營運以乙方為主,乙方不得對甲方有所欺瞞,若有違背,乙方必須負擔民刑事責任」(見他卷第15頁至第17頁)。觀諸上開約定,「安善行」創始初期之現金資本150萬元(含事後續增5萬元,合計為155萬元),均為告訴人提供。惟「安善行」承租公司地點、後續裝潢、設備、廠商聯絡、刻印等事務,於被告與告訴人商討後,大多由被告對外聯繫負責一情,參酌其等間LINE對話自明(見他卷第101頁至第147頁)。
佐以 ,證人即告訴人甲○○於本院審理中證稱:我拿出這個錢
讓她經營貓旅館,我不會插手太多她的管理營運問題。....(問:所謂的薪水之外,銷售罐頭部分,願意分配被告68%的成數?)我向朋友借貸150萬元支持她開貓旅館,只是想如果把150萬元賺回來,我讓利給她多一點有何關係。..契約中記載「甲方在公司營運期間以完全出資者身分擁有100%公司營運權」,主要的意思是我想要知道錢的進出,..我希望在這方面我可以知道得比較全面,我是希望知道有無賺錢,資金的運用要明確,要讓我知道。我希望進貨讓我知道,我可以跟被告討論商家的商譽或是品質。雖然「安善行」是分貓旅館和飼料營運,但都在同一間店裡面等語(見本院卷第232頁至第234頁、第255頁至第257頁);及LINE對話中:
未來假如我們不再適合“共同經營”等語(見他卷第134頁);輔以,本案契約第2頁亦有載明「公司實際營運以乙方為主」等語(見他卷第17頁)。可見上述④所約定內容,僅係告訴人要求「安善行」帳務必須清楚透明,且應令其知悉,並非表彰獨資經營之意。是以,互參本案契約所載文義內容,與前述證人之證言、LINE對話內容各節,可知「安善行」於創立初期分別為告訴人與被告之金錢出資、勞務出資,甚且關於貓狗罐頭飼料之銷售部分,其等間亦有分配盈餘之一定比例。「安善行」成立之初,固因立案之便,以獨資之名申報,設立代表人為黃智學,惟參酌上開各情,有關「安善行」經營所生之利益、損失,應係由告訴人、被告分享、分擔,具有利益共同分享或損益共同均霑之利害關係存在,則依上說明,其組織型態應非僅係黃智學(或被告)獨資經營,或由黃智學(或被告)1人單獨經營之隱名合夥,而係被告與告訴人互約出資(金錢出資、勞務出資〔被告亦有部分金錢出資,詳後述〕)集資經營「共同事業」之合夥,其等間之契約關係,屬合夥契約關係。則合夥人之出資,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
四、又刑法上之侵占罪,須持有人變易其原來之持有意思而為不法所有之意思,始能成立,如僅將持有物延不交還或有其他原因致一時未能交還,既缺乏主觀要件,即難遽以該罪相繩(最高法院68年臺上字第3146號判決意旨參照)。換言之,刑法上之侵占罪,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更持有之意為不法所有之意,為其構成要件,是苟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犯意,變易持有為己有,或擅自處分所持有之財產,自不生侵占問題。查:
㈠觀諸被告與告訴人LINE對話內容:
告訴人:廠商應該現在都連絡的差不多了吧;我們也要開始
商量叫貨的事宜了;GO成團了嗎?(106年11月30日01時10分)被告:還沒,只有50箱左右。(傳送好市多多功能組合5層
置物...聯結畫面)........告訴人:開幕活動從開幕一直做到過年OK嗎?被告:好啊!告訴人:貓狗飼料用品....。
被告:明天白天講好嗎?我趕著包罐頭出貨。
告訴人:OK!先忙吧......。
上情有其等LINE對話內容擷圖可佐(見B卷第329頁、本院卷第97頁至第99頁)。足認被告進貨銷售貓狗飼料罐頭係經告訴人同意後為之,且依本案契約約定內容以觀,其等間並未禁止被告以何種方式進行銷售,是以,被告並無公訴意旨所指擅自透過網路蝦皮拍賣及PCHome網頁對外販售貓狗飼料罐頭一情。㈡再者,「安善行」於創立初期至其等發生爭執而停止營業間
,收入金額為1,621,200元,支出金額為1,854,118元一節,此有被告手抄帳本、告訴人彙整之明細資料及支出證明單等件可參(見他卷第21頁至第35頁、本院卷第195頁至第206頁、他卷第149頁至第184頁);且為告訴人是認在卷(見本院卷第259頁)。其中支出總額為1,854,118元,高於收入總額232,918元(上開金額與公訴意旨認為被告侵占之款項金額並不一致,且依卷存證據資料亦無從認定此數額即為銷貨金額),可見被告陳稱其對於「安善行」亦有付出金錢和心血一情所為置辯,即非無據。佐以,告訴人亦表示不要過期的罐頭等語(見本院卷第247頁)。因而商品過期為合夥事業財產之損失,亦為告訴人所不否認。互參上開各節,既被告自認耗費心血與金錢投入「安善行」,於雙方爭執後,其以汰舊換新方式置換店內商品,以避免合夥事業資產之損失,此舉是否有不法所有意圖,更值存疑。
㈢復以,合夥事業之經營,當即以現金出資之資金開銷支出,
要無可能一毛不少,衡情開始經營更是只出不入,必營運有起色後,方有進利,且除現金外,亦尚有設備或未收帳款等,自不得單以收入之現金項目並無銷貨收入,遽認遭被告侵占。再依其等供述及LINE對話內容所示,雖可認定其等雙方對於合夥事業有所爭執,以致不歡而散,惟仍未見其等確實終止或就合夥財產結算。縱令業已清算完成,然權利亦不得為侵占之標的,是亦與侵占罪之構成要件有間。
五、據上,本案契約可定性為合夥契約,一如前述。而屬於合夥人之告訴人僅得本於內部關係,或於退夥、終止關係時請求償還出資及應得利益,並非當然就共同出資之財產取得所有權,縱使其他合夥人未予償還、返還出資及應得利益,亦僅屬內部債務不履行之民事法律關係,而非將其持有他人之物易為不法所有,是以仍難以刑法侵占罪相繩。
六、另言之,茍若本案契約定性為隱名合夥,而按隱名合夥人之出資,其財產權移屬於出名營業人,民法第702條定有明文,已如前述。則依首揭說明,隱名合夥人即告訴人之出資,其財產權已移屬於出名營業人之黃智學,並非被告持有告訴人之所有物,縱被告將告訴人之出資予以處分亦不生持有告訴人之物予以侵占之問題。至被告事後未能將營業所生利益分配予告訴人,或告訴人要求終止合夥關係而請求被告返還投資款遭拒,應屬其彼此間之民事債務糾紛,當循民事爭訟程序解決。另以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尚須違背任務之行為係為圖取不法利益,或圖加不法損害之手段,始得成立。而被告是否具不法所有意圖,尚有可疑,已如前述。且「安善行」關於銷售貓狗飼料用品部分,依其等約定,雙方有盈利分配之比例,並參酌其等間LINE對話內容所示實際進貨銷售運作情形(見上述LINE對話),有無受託事務處分權限之濫用,更非無疑,再依其營運模式觀之,亦難以認定被告處分貓狗飼料用品之目的係為損害告訴人之利益,是就此部分更難遽以背信罪責相繩。
陸、綜上所述,檢察官就被告涉犯業務侵占犯行,所提出之證據資料及指出證明之方法,尚未達於一般之人均可得確信被告確有此部分犯行,而無合理懷疑存在之程度,是無從說服本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此外,本院在得依或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範圍內,復查無其他積極明確之證據,足以認定被告有檢察官所指業務侵占犯行,自屬不能證明其有此部分之犯罪行為。依首揭之說明,並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刑事法原則,自應為無罪判決之諭知。
柒、末以,刑事案件判決無罪僅表示被告之行為不符合刑事犯罪構成要件,並不代表被告就其行為毋庸負擔任何民事責任,因此有關本案契約所衍生之相關權利義務,得由告訴人另循民事訴訟途徑謀求救濟,一併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李怡蒨提起公訴,檢察官李國瑋、林明志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13年9月13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曾淑婷
法官鄭富容法官呂美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113年9月13日
書記官林則宇附表一(即起訴書附表一)編號品名規格進貨數量(個)店內庫存(個)減少數量(個)單價(元/個)總價(元)1CIAO啾嚕乳酸菌肉泥膏鮪魚+扇貝480489043202日本CIAO旨定貓罐鮪魚85g1441014336.61573.83CIAO旨定貓罐鮪魚+魷魚85g120873336.61207.84CIAO旨定貓罐鏗魚85g120853536.612815CIAO旨定貓罐鏗魚+吻仔魚+干貝96791736.6622.26CIAO旨定貓罐鏗魚+干貝風味85g96742236.6805.27CIAO旨定貓罐鏗魚+鮪魚+干貝96494736.61720.28CIAO旨定貓罐鏗魚+干貝85g96455136.61866.69CIAO旨定貓罐鮪魚+柴魚片85g120903036.6109810CIAO近海貓罐91號鰹魚+鮪魚80g144836136.62232.611CIA0近海貓罐92號鰹魚+鮪魚80g144776736.62452.212CIA0近海貓罐93號鰹魚+干貝80g9698736.63184.213CIA0近海貓罐94號鰹魚80g144539136.63330.614CIA0近海貓罐95號鰹魚+鮪魚+干貝1443810636.63879.615CIAO旨定貓罐白身鮪魚乳酸菌85g72502236.6805.216CIAO旨定貓罐白身鏗魚乳酸菌85g72531936.6695.417CIAO旨定貓罐雞肉+鮪魚+鰹魚120635736.62086.218CIAO旨定貓罐雞肉+蟹肉1921217136.62598.619CIAO旨定貓罐雞肉+蔬菜96296736.62452.220CIAO旨定貓罐雞肉+蟹肉棒21611210436.63806.421CIAO旨定貓罐雞肉+扇貝1922017236.66295.222CIAO旨定貓罐雞肉+燒鰹魚1444110336.63769.823CIAO旨定貓罐雞肉+燒津產鏗魚汁120911136.64062.624日本CIAO特齡貓罐14歲鰹魚75g9689736.6256.225VOICE五星頂級罐鮪魚+魚子醬10112012026VOICE五星頂級罐鮪魚+鹅肝醬10112012027VOICE五星頂級罐鮪魚+魚翅10112012028貓用鮪魚潔牙化毛餅乾35G7056575487529貓用鮪魚潔牙化毛餅乾130G3029114914930貓用鮭魚潔牙化毛餅乾35G7046675495031亞米鮮鮪白金大餐160g48242427.1650.432亞米鮮鮪白魚白金大餐160g48242427.1650.433亞米鮮鮪鮮蟹柳白金大餐160g48242427.1650.434亞米鮮鮪雞肉白金大餐160g48242427.1650.435亞米鮮鮪青花魚蟹柳白金大餐160g48242427.1650.436喵讚原味豆腐貓砂7L40416064037喵讚綠茶豆腐貓砂7L40416064038喵讚水蜜桃豆腐貓砂7L40416064039CIK凱特鮮廚鄉村雙雞丸90G241864527040CIK持鮮廚嫩雞佐南瓜90G241774531541CIK凯特鮮廚金雞燻鮭魚90G245194585542CIK凱特鮮廚瘋狂野生鮭90G2412124554043CIK凱特鮮廚曼哈頓雞牛雙拼90G241864527044CIK凯特鮮廚嫩雞佐南瓜170G24231686845TRULUXE特莱斯北京烤鸭170G241959447046TRULUXE特莱斯法式牛排170G241959447047KATTOVIT康特維-腎臟保健-羊肉85G1443810652551248KATTOVIT康特維-腎臟保健-雞肉85G48143452176849KATTOVIT康特維-泌尿保健-鮪魚85G48232552130050KATTOVIT康特維-腸胃保健-鴨肉85G4831175288451KATTOVIT康特維-腸胃保健-火雞肉85G48173152161252KATTOVIT康特維-體重管理糖尿病175G484267846853Newman'sOwn愛紐曼有機雞肉144608450420054Newman'sOwn愛紐曼有機雞肉+雞肝144529250460055Newman'sOwn愛紐曼有機火雞肉1443011450570056Newman'sOwn愛紐愛有機火雞肉+火雞肝1684812050600057SELECT澳洲貓咪餐包-鮮魚-雞肉鮪魚2483221619410458SELECT澳洲貓咪餐包-鮮魚-雞肉鮭魚2483221619410459SELECT澳洲貓咪餐包-鮮魚-沙丁鮪魚2483221619410460SELECT澳洲貓咪餐包-鮮肉-雞羊蔬菜208020819395261SELECT澳洲貓咪餐包-鮮肉-牛肉鹿肉208020819395262SELECT澳洲貓咪餐包-鮮肉-牛肉蔬菜208020819395263特級金貓大罐(鮪+雞+牛)170g7207231.22246.464特級金貓大罐(鮪+雞+起司)170g7207231.22246.465特級金貓大罐(鮪+雞+蟹肉)170g7207231.22246.466特級金貓大罐(鮪+吻魚+雞)170g7207231.22246.467特級金貓大罐(鮪+吻魚+柴)171g7207231.22246.468特級金貓大罐(鮪+蝦+蟹肉)170g7207231.22246.469特級金貓大罐(鮪+吻)170g7207231.22246.470特級金貓大罐(純白身鮪魚)170g7207231.22246.471愛貓餐罐-鮪魚+雞肉400g24231252572COCO機能狗罐(牛肉+雞肉+起司)2423117.117.173COCO機能狗罐(低脂鮮嫩雞肉)2422217.134.274COCO機能狗罐(鮮嫩雞肉+起司)2423117.117.175COCO機能狗罐(鮮嫩雞肉+起司蔬菜)2423117.117.176COCO機能狗罐(羊肉+雞肉+起司)2422217.134.277COCO機能狗罐(幼犬高鈣鮮雞肉)2422217.134.278COCO機能狗罐(New離乳營養食)2423117.117.179貓皇族滿足缶鮪魚雞肉吻仔魚170g4804828.31358.480貓皇族滿足缶鮪魚雞肉起司170g4804828.31358.481貓皇族滿足缶鮪魚雞肉鮭魚170g4804828.31358.482貓皇族滿足缶鮪魚雞肉柴魚片170g4804828.31358.483貓皇族滿足缶鮪魚+雞肉170g4804828.31358.484貓皇族滿足缶鮪魚100%170g4804828.31358.485貓皇族金缶鮪魚+雞肉80gW01不扣24231151586貓皇族金缶鮪魚+蟹棒80gW02不扣24231151587貓皇族金缶鮪魚+鮭魚80gW06不扣24231151588無穀成幼貓雞肉聰明成長配方5磅21194094089沛萊亞布蘭奇貓罐1號(鮪魚+小白魚)70G24入2423126.626.690沛萊亞布蘭奇貓罐11歲11號(鮪魚)70G24入24141026.626691沛萊亞布蘭奇貓罐2號(鮪魚+?魚)70G24入2415926.6239.492沛萊亞布蘭奇貓罐15歲21號(鮪魚)70G24入2422226.653.293沛萊亞布蘭奇貓罐3號(鮪魚)70G24入2415926.6239.494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95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96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97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98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99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100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101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102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103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104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105WN/濕糧/CORE/PE法廚饗宴3oz2422260120106三洋美食家貓罐.鮪魚80g(日本製)31242314343107三洋美食家貓罐.小魚80g(日本製)34242314343108三洋美食家貓罐.起司80g(日本製)32242314343109三洋純鮪黑罐80g(日本製)3242314343110三洋腎臟保健罐70g(日本製)611689078463588111三洋老齡照護罐70g(日本製)60723438491862112藥草醫家-超級免疫藥草精華飲60ML321800800113藥草醫家-膀胱泌尿藥草精華飲60ML321800800114Delight爵士貓吧鮮肉餐46-鰹+雞+魷魚80G(24入/箱)7271140.640.6115Delight爵士貓吧化毛餐54-鰹+雞胸肉80G(24入/箱)72611133.3366.3116Delight爵士貓吧化毛餐53-鰹+沙丁魚80G(24入/箱)72452733.3899.1117Delight爵士貓吧化毛餐52-經+乳酪80G(24入/箱)72611133.3366.3118HB牧野飛行天狼星-野火雞牧雞無穀貓糧7.5磅54111501150119HB牧野飛行海王星-深海五鮮魚無穀貓糧7.5磅32112301230120HB牧野飛行離胺酸蔓越莓128G13677305110121HB牧野飛行鮮活機能貓點心-鱈魚(35G)28235170850122HB牧野飛行鮮活機能貓點心-鮭魚(35G)28244170680123WISEBONE香草魔法-無穀貓香草糧-山野雞12磅21113351335124WISEBONE香草魔法-無穀貓香草糧-原野雞12磅21113351335125寵物廚房-低敏鴨肉Q條0033541100100126寵物廚房-潔牙雞肉捲0088541100100127匠的嚴選蜜汁香Q雞肉條1108541100100128CAN潔牙骨-羊肉(長)隨手包07292502525625129CAN潔牙骨-菜綠素(長)隨手包07362502525625130CAN潔牙骨二生奶(長)隨手包07432502525625131CAN潔牙骨-起司(長)隨手包07502502525625132GD2ND成大天然無穀糧雞肉小顆800g21113404240960133IC1ND成貓低毅糧-雞肉石榴5kg21571101600600134TC1MD成貓低穀糧-雞肉石榴300g21540211175175135IC3ND成貓低穀糧-鱈魚甜橙300g21557532175350136GC5NID成貓天然無穀糧-野豬蘋果300g21076532215430137GC1ND幼母貓天然無毅糧一雞肉石榴300g21199211215215138LC2ND成貓低穀糧-羊肉藍莓300g21564211175175139GD4ND成犬天然無穀糧鮮魚小穎7kg2174810121602160140GD5ND成犬天然無穀糧野豬小穎7kg2165610121602160141CC3ND成貓天然無穀糧-羊肉藍莓5kg3271332118801880142GC2ND成貓天然無毅糧-雞肉石榴10kg2493012012316037920143GC2ND成貓天然無穀糧-雞肉石榴5kg3268332118801880144GC4ND成貓天然無穀糧-鯡魚甜橙10kg249471147316022120145GC4ND成貓天然無穀糧-鯡魚甜橙5kg3273732118801880146GC5ND成貓天然無穀糧-野豬蘋果10kg29454514316012640147GC5ND成貓天然無穀糧~野豬蘋果5KG43118801880148VCR5處方貓腎臟5kg3188421118201820149吉維氏主食貓糧-羊肉南瓜蔬菜242315555150貴族餐盒100G(鮮雞肉)24盒/封2422222.545151貴族餐盒100G(小羊肉)24盒/封2422222.545152首族餐盒100G(雞肉蔬菜)24盒/封2422222.545153貴族餐盒100G(小牛肉)24盒/封2422222.545154原野貓罐80G(除毛球)白身鮪魚+雞2423118.718.7155原野貓罐80G(除毛球)白身鮪魚+柴2423118.718.7156原野貓罐80G(除毛球)雞肉口味+鮪+鮭魚2423118.718.7157原野貓罐80G(除毛球)雞肉口味+鮪+牛2423118.718.7158每日健康天然茶一綠茶尿片50片862180360總和855135654986274244(四捨五入)附表二(即起訴書附表二):
編號品名規格進貨數量(個)店內庫存(個)減少數量(個)單價(元/個)總價(元)1日本CIAO啾嚕肉泥-鮪魚化毛4848485325442日本CIAO啾嚕肉泥-帝王蟹14g*4袋4845485325443日本CIA0啾嚕肉泥-鮪魚14g*4袋4845485325444日本CIA0啾嚕肉泥-鰹魚14g*4袋4848485325445日本CIAO啾嚕肉泥-鮪魚+干貝4840485325446IN機能湯罐(鮪魚+花枝+風味澆汁)24242419.6470.47IN機能湯罐(鮪魚+雞肉澆汁)中老貓24232419.6470.48IN機能湯罐(鮪魚+蟹肉+澆汁) 子貓成 24242419.6470.49IN機能湯罐(鮪魚+吻仔魚+澆汁)72717219.61411.210IN機能湯罐(鮪魚+蝦肉+風味澆汁)72727219.61411.211MAMAMIA貓餐罐-雞肉+鮪魚+南瓜85g24242417.542012MAMAMIA貓餐罐-雞肉+鮪魚+蝦肉85g24242417.542013MAMAMIA貓餐罐-雞肉+鮪魚+蕃茄85g24242417.542014MAMAMIA貓餐罐-雞肉+鮪魚85g24242417.542015MAMAMIA貓餐罐-鮮嫩純雞肉85g24242417.542016IN機能湯罐(鮪魚+起司+風味澆汁)24242419.6470.417黃金貓罐(白身鮪魚+雞肉+牛肉)80g24212418.7448.818黃金貓罐(白身鮪魚+雞肉+起司)80g24232418.7448.819黃金貓罐(白身鮪魚+雞肉+蟹肉)80g24202418.7448.820黃金貓罐(白身鮪魚+雞肉+吻仔魚)80g24202418.7448.821黃金貓罐(白身鮪魚+蟹肉+蝦肉)80g24202418.7448.822黃金貓罐(白身鮪魚+蛋黃+蔬菜)80g24212418.7448.823黃金貓罐(白身鮪魚+魚丸+吻仔魚)80g24202418.7448.824黃金貓罐(幼貓專用)80g24202418.7448.825金貓罐(白身鮪魚+吻仔魚+柴魚)80g24202418.7448.826特級銀貓大罐(白身鮪+蝦肉)170g24242431.2748.827特級銀貓大罐(白身鮪+蟹肉)170g24242431.2748.828特級金貓大罐(100%純雞肉)170g72487231.22246.429無穀小型成犬低敏魚加雞挑嘴配方4磅11167067030銀湯匙貓罐頭-鮪魚24/箱12013412032.9394831銀湯匙貓罐頭-鮪魚+鰹魚+柴魚片24/箱48474832.91579.232銀湯匙貓罐頭-鮪魚+鰹魚+吻仔魚24/箱24352432.9789.633銀湯匙貓罐頭-鮪魚(10歲)24/箱72457232.92368.834銀湯匙貓罐頭-鮪魚(13歲)24/箱72457232.92368.835銀湯匙貓罐頭-鮪魚(15歲)24/箱72727232.92368.836CIA0啾嚕肉泥-鰹魚14G*4P1211125566037CIA0寒天肉泥-鰹魚15G*4P1212125566038CIAO寒天肉泥11歲-鰹鮪魚15G*4P1212125566039CIAO啾嚕幼貓肉泥-鮪魚14G*4P1212125566040CIAO啾嚕鰹魚燒肉尼-柴魚片味12G*41212125566041好食湯-鰹魚17G*5P6565533042好食湯-海鮮濃湯17G*5P6565533043好食湯-鮮蝦濃湯17G*5P6665533044好食湯-海鮮高湯17G*5P66655330總和14291325142946020(四捨五入)附表三(卷宗對照表):
編號卷宗代號1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他字第1076號卷他卷2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交查字第397號卷交查卷3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3號卷A卷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續字第47號卷B卷5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續一字第2號C卷6本院112年度易字第121號卷本院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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