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37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3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訴字第137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甲○○
丙○○被告丁○○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6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陸拾捌萬伍仟陸佰捌拾玖元,及自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四點零捌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台幣柒仟肆佰玖拾元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本件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查本件原告原起訴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78萬2,230元,及自98年6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4.08%計算之利息,並按上開利率20%計算之違約金。」;嗣原告於審理中聲明原起訴請求金額乃包含房貸、車貸及小額信貸等項放貸款,前經執行擔保品曾獲分配部分款項,爰依兩造契約條款由其指定抵充(充償)順序,故現僅就未償之兩筆房貸部分為請求,關於利息部分一律減縮適用較低之年息4.08%計算,以此計算後尚有本金
68萬5,689元及其利息、違約金等債權未獲清償,故減縮其訴之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等語。核其所為係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93年10月29日與原告簽立貸款契約,向原告借款115萬元,並約定其中:㈠90萬元部分,第1年起按原告公告之定儲利率指數加碼年率1.37%、第2年起按原告公告之定儲利率指數加碼年率2.1%,按月計算;㈡25萬元部分,依原告公告之定儲利率指數加碼年率6.37%,按月計付。借款期間為自93年10月29日起至113年10月29日止,本息如有遲延,逾期在6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1成,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成加計違約金。又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無須由原告事先通知或催告,原告得隨時減少本借款之額度,或縮短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詎被告於借得前開款項後,僅繳納本息至95年1月28日止,即未再依約履行,故全部借款依約應已視為到期。嗣被告所提供之擔保品,經他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原告獲償分配72萬4,134元,尚有本金78萬2,230元及其利息、違約金等債權未獲清償。然上開金額乃係包含兩造間房貸、車貸及小額信貸等項放貸款,現原告僅就未償房貸部分為請求,因被告所負該房貸債務係屬於適用住宅貸款,且未依法提供連帶保證人,依兩造貸款契約第3章授信共通約定條款第3條第2項準用第1項但書之規定不受民法第322條之限制,得由原告自行指定抵充順序,是依前開強制執行事件(即鈞院97年度執字第13125號)分配表所載,關於房貸部分列計分配債權總額為130萬284元(即本金83萬8,804元及24萬3,341元,加計利息、違約金),依受償比例及原告指定之抵充方式計算後,房貸部分應尚有本金68萬5,689元及其利息、違約金等債權未獲清償,原告同意關於利息部分一律適用較低年息4.08%計算。為此,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如數清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二、被告方面: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得心證之理由:
(一)查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貸款契約書、本院97年度執字第13125號強制執行事件分配通知函(含98年10月20日製作之強制執行計算書分配表)、被告戶籍謄本、被告所負債務指定抵充順序及其計算式等件為證,核屬相符。又被告於相當時期經受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前段準用同條第1項之規定,應視同自認,自堪信為真實。
(二)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68萬5,689元,及自98年6月19日(即上述分配表所列各債權之利息、違約金計算截止日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4.08%計算之利息,暨自98年6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上開利率20%計算之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叁、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林翠華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書記官劉謹翊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