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82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上訴字第8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殺人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上訴字第829號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朱育男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殺人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8年
4月2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8月25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洪兆隆
法官李政庭法官陳志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8月25日
書記官黃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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