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27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2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2783號聲請人即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郭魏霖 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 陳明 相對人正確之姓名。中華民國107年8月2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27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2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2783號聲請人即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郭魏霖 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 陳明 相對人正確之姓名。中華民國107年8月2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