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司催字第4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1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催字第479號聲請人 劉唐 嫦華 即 唐林金妹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中華民國100年7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100年度司催字第479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14││├─┼───────────────┼──────────────┼────┼───┼────┼───┤│2│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30││├─┼───────────────┼──────────────┼────┼───┼────┼───┤│3│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1││├─┼───────────────┼──────────────┼────┼───┼────┼───┤│4│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