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簡附民字第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6月13日
裁判案由:因詐欺案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簡附民字第65號原告 楊尚恩 被告 張良宇 上列被告因本院101年度簡字第1614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6月13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李桂英
法官黃志中法官湯千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游雅鈞中華民國10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