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87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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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87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2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873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洪承儀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38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洪承儀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洪承儀因如附表所示7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爰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本院審核各有關判決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江錫麟
法官胡文傑法官周瑞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廖婉菁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洪承儀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放火燒燬其他物件││││││├────────┼───────────┼───────────┼───────────┤│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日期│99.11.24上午9時許回溯3│100.03.30│99.11.17│││日內某時│││├────────┼───────────┼───────────┼───────────┤│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0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100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第166號│第769號│3310號││││││├─┬──────┼───────────┼───────────┼───────────┤││法院│中高分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後││││││事│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889號│100年度訴字第691號│100年度訴字第716號││實││││││審├──────┼───────────┼───────────┼───────────┤││判決日期│100.05.25│100.07.13│100.09.16│││││││├─┼──────┼───────────┼───────────┼───────────┤││法院│最高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判│案號│100年度台上字第4119號│100年度訴字第691號│100年度訴字第71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0.07.28│100.09.08│100.12.08│││││(撤回上訴)│(撤回上訴)│├─┴──────┼───────────┼───────────┼───────────┤││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第4│彰化地檢101年度執字第││備註│4103號│840號│905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洪承儀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恐嚇│妨害自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99.11.15│99年9月初│99.11月間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3310號│3310號│3310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100年度訴字第716號│100年度訴字第716號│100年度上訴字第2342號││實││││││審├──────┼───────────┼───────────┼───────────┤││判決日期│100.09.16│100.09.16│101.01.10│││││││├─┼──────┼───────────┼───────────┼───────────┤││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100年度訴字第716號│100年度訴字第716號│101年度台上字第166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0.12.08│100.12.08│101.04.06││││(撤回上訴)│(撤回上訴)││├─┴──────┼───────────┼───────────┼───────────┤││彰化地檢101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備註│905號│905號│1964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洪承儀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0.02.06││││││││├────────┼───────────┼───────────┼───────────┤│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3310號││││││││├─┬──────┼───────────┼───────────┼───────────┤││法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2342號││││實││││││審├──────┼───────────┼───────────┼───────────┤││判決日期│101.01.10│││││││││├─┼──────┼───────────┼───────────┼───────────┤││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101年度台上字第166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04.06│││││││││├─┴──────┼───────────┼───────────┼───────────┤││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備註│19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