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29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2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1月02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298號被告 張珮如 上列被告因106年度易第298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本院判決在案,惟查被告現住、居住所及所在地不明,致無法送達前述判決,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月2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陳宏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亞筑中華民國10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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