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621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2月2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6215號原告丁○○兼上訴訟代理人丙○○被告甲○○
永詮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戊○○共同訴訟代理人己○○複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5年2月2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吳光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2月20日
書記官陳素卿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621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2月2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6215號原告丁○○兼上訴訟代理人丙○○被告甲○○
永詮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戊○○共同訴訟代理人己○○複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5年2月2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吳光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2月20日
書記官陳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