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1年訴更一字第11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建築執照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1年度訴更一字第11號原告 王嘉澤 訴訟代理人 裘佩恩 律師複代理人 謝承霖 律師被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代表人 陳世仁 訴訟代理人 許雅芬 律師
蔡宜君 律師 王文廷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建築執照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
法官曾宏揚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
書記官林幸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