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上字第13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簡上字第1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簡上字第136號上訴人 邱浩瑋 訴訟代理人 何文雄 律師
陳彥彰 律師 陳夢麟 律師上一人之複代理人 黃榮輝 被上訴人 邱文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黃欣怡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
書記官劉雅萍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