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38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385號聲請人 黃慧瑩 即 黃倉儀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因遺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聲請除權判決,本院於民國109年8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8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6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8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李佳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8月31日
書記官劉雅萍┌─────────────────────────────┐│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109年度除字第38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股數│├──┼────────────┼────────┼────┤│1│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2│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3│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4│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5│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6│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7│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8│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9│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10│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11│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12│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13│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14│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15│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16│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17│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18│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