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8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872號原告 廖育生 訴訟代理人 洪政國 律師被告 劉淑禎 訴訟代理人 陳銘傑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7年5月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李立傑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5月8日
書記官資念婷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8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872號原告 廖育生 訴訟代理人 洪政國 律師被告 劉淑禎 訴訟代理人 陳銘傑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7年5月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李立傑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5月8日
書記官資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