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46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4698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
號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王献堂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相對人戶謄(記事勿略)及相對人正確姓名。
中華民國96年1月30日
民事庭法官陳永來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1月30日
書記官卓清和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46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4698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
號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王献堂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相對人戶謄(記事勿略)及相對人正確姓名。
中華民國96年1月30日
民事庭法官陳永來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1月30日
書記官卓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