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70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7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704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蘇育峯選任辯護人楊宜樫律師選任辯護人 王伊忱 律師選任辯護人 鄭美玲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3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彭喜有
法官高俊珊法官洪士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鋕偉中華民國10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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