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28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簡上字第2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1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簡上字第284號上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珈瑋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彭全曄
法官劉思吟法官陳世旻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旻珊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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