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1039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簡字第103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家庭暴力防治法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4年度簡字第1039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明陽
陳玠良上列被告等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4年度速偵字第1694號),本院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甲○○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甲○○與乙○○係兄弟關係,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4款所定之家庭成員。 渠等 因雙方互有施以家庭暴力等行為,經本院於民國104年4月16日分別以103年度家護字第866號及
104年度家護字第90號裁定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令「乙○○不得對甲○○及 劉惠雪 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對甲○○有騷擾之聯絡行為」,及令「甲○○不得對乙○○及 李凱紅 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對乙○○有騷擾之聯絡行為」,各保護令有效期間均為一年。詎甲○○、乙○○2人於上開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合法送達,並知悉該裁定內容後,竟仍分別基於違反民事保護令、傷害他人身體之犯意,於104年6月26日上午7時40分許,在渠等位於彰化縣○○鄉○○路○段○○○巷○號之住處,先因曬衣架使用問題發生不快,後在渠等住處1樓房間內發生扭打,甲○○徒手毆打乙○○臉部、頸部及手臂等處,而乙○○亦徒手毆打甲○○臉部,致乙○○受有右耳裂傷(約0.8公分)、前額刮傷(約4公分)、右下臉刮傷(約0.6公分)、右上唇刮傷(約0.6公分)、右頸部刮傷(約2公分)、右肘擦傷(約2公分)及右前臂刮傷(約2公分)等傷害;甲○○則受有下顎受傷、右手紅腫等傷害(傷害部分均未據告訴)。嗣經甲○○、乙○○報警後,始悉上情。
二、證據部分:
(一)被告甲○○、乙○○於偵訊中之自白。
(二)證人劉惠雪、李凱紅於警詢時證述。
(三)本院103年度家護字第866號民事通常保護令、104年度家護字第90號民事通常保護令均影本、宗生聯合診所104年6月26日診斷證明書各1份及受傷照片8張。
三、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之「家庭暴力」,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又同法所稱之「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1款、第3款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第2款係依被告之行為對被害人造成影響之輕重而為不同規範,若被告所為已使被害人生理或心理上感到痛苦畏懼,即可謂係對被害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家庭暴力行為,反之若尚未達此程度,僅使被害人產生生理、心理上之不快不安,則僅為騷擾定義之規範範疇。是故若被告所為,顯已超出使被害人生理、心理感到不安不快之程度,而造成被害人生理、心理上的痛苦,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規定,自無庸再論以同條第2款規定。是核被告甲○○、乙○○所為,均係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之違反保護令罪。爰審酌被告(互為告訴人)受傷之程度、引發衝突之原因,及無視法院所核發保護令之禁令,恣意而為上開違反保護令之行為,造成彼此0生活上莫大之不安、犯後均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刑法第11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吳俊螢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
書記官陳美敏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
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1項、第16條第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