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度交聲字第158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交聲字第158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25日

裁判案由:交管條例聲異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7年度交聲字第920號
97年度交聲字第1581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82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83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84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85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86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87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88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89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90號97年度交聲字第1591號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台安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鴻志 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所為如附表所示之裁決處分,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異議均駁回。
理由
一、按受處分人不服第八條主管機關所為之處罰,得於接到裁決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而交通法庭認聲明異議不合法律上之程式,且無從補正者,應以裁定駁回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項、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十八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七條規定向管轄法院聲明異議之期間,自裁決送達之翌日起算,並得依法扣除在途期間,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二條亦定有明文。而當事人非居住於處罰機關所在之鄉、鎮、市(包括縣轄市、省轄市及院轄市),但居住於受理聲明異議案件法院之管轄區域者,依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第二條第一款中之「地方法院在途期間」欄所載日數,扣除在途期間,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第四條第一款第二目亦規定甚明。
二、本件原處分機關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台安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車牌號碼000—HB號營業貨運曳引車有如附表所示之違規行為,分別經原處分機關如附表所示裁處在案,有上揭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及送達回證各十二紙在卷可稽,故上開裁決業於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四發生送達之效力。又原處分機關係位於臺北縣樹林市○○路○○○巷○號,異議人於受處分當時登記營業所在地即臺北縣板橋市○○○路一段十號十四巷二樓上址,並不在原處分機關所在之鄉、鎮、市,然屬本院之管轄區域內者,需依上開規定扣除本院管轄區域內在途期間二日。是以上開裁決書業於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發生合法送達之效力,加計在途期間二日,則其異議期間之末日原應為九十七年四月五日,因該日為星期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前段準用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再準用民法第一百二十二條之規定,以次上班日即九十七年四月七日為異議期間之末日,異議人自應於此之前聲明異議,始為適法。然異議人遲至九十七年四月三十日始行聲明異議,有聲明異議狀上蓋用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自用車裁罰課收文章印文可稽,顯已逾首揭法律所定異議期間,其異議自屬不合法,應予駁回。
三、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十八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6月25日
交通法庭法官楊博欽楊博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李慈容中華民國97年6月25日附表:
┌──┬────┬────┬────┬────┬────┬────┬────┬────┐│編號│本院案號│違規時間│違規地點│違規事實│裁處內容│原舉發通│原裁決書│原裁決書│││││││(罰鍰及│知單號碼│號碼│送達日期│││││││其他)││││├──┼────┼────┼────┼────┼────┼────┼────┼────┤│1│97年度交│96年6月│土城中央│汽車裝載│160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920│29日0時│路段│貨物超過│並記汽車│0號│字裁40-C│14日│││號│49分││核定之重│違規紀錄││00000000│││││││量者│乙次││號││├──┼────┼────┼────┼────┼────┼────┼────┼────┤│2│97年度交│96年3月│浮洲橋上│汽車裝載│160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81│15日14時││貨物超過│並記汽車│4號│字裁40-C│14日│││號│07分││核定之重│違規紀錄││00000000│││││││量者│乙次││號││├──┼────┼────┼────┼────┼────┼────┼────┼────┤│3│97年度交│96年8月│土城中央│號牌污穢│6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82│16日4時│路段│││5號│字裁40-C│14日│││號│45分│││││00000000││││││││││號││├──┼────┼────┼────┼────┼────┼────┼────┼────┤│4│97年度交│96年6月│國道三號│汽車裝載│36000元│Z6A0007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83│13日10時│南下四十│貨物超過│並記汽車│5號│字裁40-Z│14日│││號│03分│六公里│核定之重│違規紀錄││6A000705│││││││量者│乙次││號││├──┼────┼────┼────┼────┼────┼────┼────┼────┤│5│97年度交│96年5月│土城中央│汽車裝載│160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84│24日7時│路大安路│貨物超過│並記汽車│4號│字裁40-C│14日│││號│45分│口│核定之重│違規紀錄││00000000│││││││量者│乙次││號││├──┼────┼────┼────┼────┼────┼────┼────┼────┤│6│97年度交│96年9月│土城中央│號牌污穢│6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85│28日3時│路段│││6號│字裁40-C│14日│││號│20分│││││00000000││││││││││號││├──┼────┼────┼────┼────┼────┼────┼────┼────┤│7│97年度交│96年8月│板橋環河│使用註銷│108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86│29日11時│路、藝術│牌照││9號│字裁40-C│14日│││號│09分│公園││││00000000││││││││││號││├──┼────┼────┼────┼────┼────┼────┼────┼────┤│8│97年度交│96年6月│土城中央│汽車裝載│160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87│28日18時│路大安路│貨物超過│並記汽車│3號│字裁40-C│14日│││號│39分│口│核定之重│違規紀錄││00000000│││││││量者│乙次││號││├──┼────┼────┼────┼────┼────┼────┼────┼────┤│9│97年度交│96年6月│土城中央│汽車裝載│200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88│12日8時│路大安路│貨物超過│並記汽車│8號│字裁40-C│14日│││號│07分│口│核定之重│違規紀錄││00000000│││││││量者│乙次││號││├──┼────┼────┼────┼────┼────┼────┼────┼────┤│10│97年度交│96年9月│國道三號│汽車裝載│15000元│Z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89│1日13時│南下四十│貨物超過│並記汽車│2號│字裁40-Z│14日│││號│22分│二公里│核定之重│違規紀錄││00000000│││││││量者│乙次││號││├──┼────┼────┼────┼────┼────┼────┼────┼────┤│11│97年度交│96年8月│板橋環河│汽車裝載│460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90│29日11時│路、藝術│貨物超過│並記汽車│8號│字裁40-C│14日│││號│09分│公園│核定之重│違規紀錄││00000000│││││││量者│乙次││號││├──┼────┼────┼────┼────┼────┼────┼────┼────┤│12│97年度交│96年10月│土城中央│汽車裝載│20000元│C0000000│北監營裁│97年3月│││聲第1591│12日5時│路四段八│貨物超過│並記汽車│9號│字裁40-C│14日│││號│3分│號前│核定之重│違規紀錄││00000000│││││││量者│乙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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