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司票字第128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0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12842號聲請人 邱東泰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賴韻婷 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聲請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黃菀茹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司票字第128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0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12842號聲請人 邱東泰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賴韻婷 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聲請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黃菀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