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20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13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2035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温文昌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書記官吳良美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20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13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2035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温文昌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書記官吳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