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易字第331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331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7年度易字第331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選任辯護人張右人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字第17245號)及移送併案審理(97年度偵字第1812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丙○○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器材,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八所示之物,均沒收;又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九、十所示之物,均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所示之物,均沒收。
丙○○其餘被訴詐欺取財部分無罪。
犯罪事實
一、丙○○明知製造醫療器材應申請行政院衛生署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竟未經核准,基於反覆製造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後以販賣之犯意,自民國95年
9月某日某時起至97年7月10日上午10時5分為警查獲時止,以其所經營址設臺中市○區○○○街○○○巷○○號8樓之1「馥申醫療器材行」名義,先以每片新臺幣(下同)10至16元之價格,向嘉翔醫療器材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嘉翔公司)購入英商壯生和壯生(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壯生公司)所進口一般型卡匣式包裝(內有50片或60片試藥片之俗稱「大柯達」包裝)之AST試藥片及ALT試藥片等【測試GOT、GPT及血糖濃度,用以判讀心肌梗塞或肝炎(癌)等之依據】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後,在臺中市○區○○○街(起訴書誤載為工學一街)115巷25號8樓之1,擅自拆裝一般型包裝之AST試藥片及ALT試藥片之卡匣式包裝,再以單片方式裝入自製之鋁箔袋中密封,而擅自製造供桌上型機器所使用之單片包裝AST試藥片及ALT試藥片等第一等級醫療器材,且丙○○為使其所擅自製造之醫療器材得於機器順利判讀,竟另基於反覆偽造供機器判讀辨別測試醫療器材項目、批號所用條碼之偽造準私文書之犯意,自行先將原廠單片包裝之條碼以機器掃瞄後,再委請不知情之成年印刷廠員工代為印製條碼而偽造條碼之準私文書,並由不知情之印刷廠員工將偽造之條碼貼在丙○○前開所偽造之醫療器材鋁箔包裝袋上,致使機器判讀錯誤,誤認係壯生公司所進口販售之原廠單片包裝之AST試藥片及ALT試藥片,造成機器判讀測試結果發生錯誤,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壯生公司,丙○○嗣後即將已包裝好之偽造AST試藥片及ALT試藥片等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再以每片20元之代價,陸續售予如附表一所示之動物醫院及 陳泌尿 外科診所(詳細出售數量、價格,詳如附表一所示)。嗣於97年7月10日上午10時5分,經法務部調查局臺中縣調查站(下稱臺中縣調查站)持搜索票在臺中市○區○○○街○○○巷○○號8樓之1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二所示之物。
二、案經臺中市衛生局函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及法務部調查局臺中縣調查站報請同署檢察官移送併案審理。
理由
一、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有何偽造準私文書、未經許可製造醫療器材及販售未經許可製造之醫療器材等犯行,辯稱:其係販賣後受客戶委託才予以分裝,以利客戶保存,並非製造,且其向嘉翔公司購買試藥片時,嘉翔公司表示曾向高雄縣政府衛生局請求解釋該試藥片售後代客加工保存之適法性,但高雄縣政府衛生局及衛生署均未表明違法,其方出售,並無犯罪故意,且其販賣予各動物醫院之醫療器材,並非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並非醫事法所規範之醫療器材,又陳泌尿外科診所部分,其係直接出售一般型卡匣式包裝之試藥片,並無代為加工分裝,且本案之條碼,不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商品條碼策進會(下稱商品條碼策進會)所規範之商品條碼,係私人製作之條碼,而該條碼目的僅在使條碼閱讀器辨識檢驗項目(test)及generationnumber,縱無條碼,仍可用手動方式輸入原廠數值以進行檢測,該條碼功能僅在取代、簡化人工輸入之程序,其並無製作不實之文書,亦不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其並無犯罪云云。惟查:㈠前開犯罪事實,業據告訴代理人指訴綦詳,復據證人甲○○
、乙○○於本院審理時證述明確,並有行政院衛生署97年5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7023437號函及其附件藥物許可證、送貨單、現金支出傳票、維特司生化產品天門冬胺酸轉移酶桌上型試藥片中文仿單、維特司生化產品天門冬胺酸轉移酶試藥片中文仿單、桌上型試劑片條碼說明各1份、行政院衛生署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2份、比對照片3張、DT專用試劑與未知藥品測試結果差異分析1份附卷足憑,復有如附表二編號1至10所示之物扣案可資佐證。
㈡被告雖辯稱其僅係出售後受委託加工云云。然查,被告於臺
中縣調查站詢問時供陳:其於95年9月間向動物醫院及醫療檢驗所人員表示,壯生公司的AST、ALT一般型匣式試藥片因係單匣包裝,未單片包裝,使用時經過數次回溫、冷凍,未使用之試藥片容易變質,造成檢測值不準,其可以幫忙單片封存以利保存,經客戶同意,其即向嘉翔公司訂購AST、ALT試藥片,並依客戶需求再進行拆開卡匣式包裝,於每片試藥片上黏貼其委請廠商印製的條碼,再裝入鋁箔袋內,以真空包裝機重新包裝,再以外盒包裝交付予客戶,因為一般型匣式試藥片如果未貼條碼,則不能在壯生公司桌上型檢測儀器上判讀,所以其拆開試藥片後黏貼條碼就可以在桌上型儀器檢驗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他字第88號偵查卷第54頁背面、第55頁),於檢察官偵查中陳稱:其都是進卡匣式包裝之試藥片,再將卡匣內50片試藥片取出,另外代工包裝,其先去動物醫院推銷,動物醫院認可其行為後,才跟其進貨,其大部分是賣給動物醫院,只有賣給一家診所,並無人委託其分裝,客戶都知道其是從卡匣式包裝裡取出試藥片分裝,條碼是其從原廠條碼掃瞄後請印刷廠直接貼,外包裝也是其請印刷廠幫其印製,其沒有經過任何主管機關授權分裝,本身也無藥商資格等語(見同前偵查卷第58頁、第59頁),足見被告係向客戶表示可以分裝後出售,而與客戶成立買賣試藥片契約,並非單純售出之後,經客戶委託代為分裝甚明,且按藥事法所規定之藥物,係指藥品及醫療器材,藥事法第4條定有明文,而如自核准產品原包裝取出後另行包裝行為,即屬藥物「製造」整體過程環節之部分,惟製造藥物應依藥事法之規定,經核領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為之,此亦有行政院衛生署97年5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7023437號函附卷足憑,被告既無核領醫療器材許可證,依法自不得任意為分裝之製造醫療器材之行為,被告上開所辯,並無足採。
㈢又被告雖辯稱其為分裝之販賣予各動物醫院之醫療器材,並
非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並非醫事法所規範之醫療器材云云。然查,該AST試藥片係用於定量測量血清,血漿中胺基丙酸轉移酶之濃度、ALT試藥片係用於定量測量血清,血漿中胺基丙酸轉移酶之活性,確係作為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所用,而為醫事法所規範之醫療器材,並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許可之醫療器材,有前開行政院衛生署函文及醫療器材許可證在卷可稽,被告辯稱該AST試藥片、ALT試藥片並非藥事法所規範之醫療器材,顯屬無據,不足採信。
㈣被告另辯稱其販售予陳泌尿外科診所之AST試藥片並無分裝
等語,並證人丁○○於本院審理時雖證稱:被告販售予其之試藥劑為一般卡匣式包裝,並無預先分裝好,其要試驗時,才從卡匣內抽取1片後,放入機器內,再依被告教其之方法,以手動操作機器等語。然查,被告於臺中縣調查站詢問時及檢察官偵查中均供陳:其拆開分裝之試藥片,只有賣給陳泌尿外科診所,其餘都銷售給動物醫院等語(見同前偵查卷第55頁、第58頁),與證人丁○○所述並無分裝之情形即有不一,且被告自陳其委請印刷廠印製條碼目的係為提供儀器判讀使用,則被告既已有印製好供儀器判讀之條碼,縱或如被告及證人丁○○所述並無再分裝,則被告將其印製好之條碼提供予證人丁○○即可,何需再由證人丁○○自行大費周章以徒手繪製,被告嗣後所辯及證人丁○○於本院審理時所證述情形,顯與常情未合;又證人乙○○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不透光是基本原則,只要有不透光的東西讓機器感應器掃瞄到,機器就會動作,但如果沒有條碼,就必須另外以手動方式輸入試藥片的項目跟批號,讓機器瞭解放入的係何種試藥片,又其於97年6月份有到陳泌尿外科診所做例行拜訪,發現陳泌尿外科診所之機器中,有使用過的一般型試藥片,而且上面有額外貼上去的條碼,因為條碼從外觀上看起來差不多,其無法辨別該條碼屬一般型或桌上型,但陳泌尿外科診所使用的是桌上型的儀器,所以應該是貼上桌上型的條碼,一般型的試藥片是壯生公司自行銷售,一般型的試藥片是所有試藥片放在包裝盒中,並無單獨包裝,所以只有包裝盒上才有條碼,單片上並無條碼,但桌上型的試藥片是每一片試藥片上都有單獨的條碼,一般型的試藥片與桌上型的試藥片,在外觀上就可以看出差異,當時其有跟使用者即陳泌尿外科診所之醫檢師聊過,應該是證人丁○○,證人丁○○向其表示係向被告購買的等語明確(見本院97年10月30日審判筆錄),足證證人丁○○確有向被告購買被告自行分裝並貼有桌上型條碼之試藥片甚明,況依被告及證人乙○○所述,該桌上型儀器縱無條碼亦可感應動作,僅係因無法判讀而需另行以手動方式輸入數值方可進行檢測,衡情證人丁○○亦僅須將試藥片以不透光方式置入機器,之後再以手動輸入數值即可,又何需自行畫點或條碼,益徵證人丁○○所述,核屬避重就輕迴護被告之詞,無足採信。被告所辯並無足採。㈤至被告辯稱嘉翔公司曾向其表示衛生主管機關就分裝一事,
並無表示違法,其並無犯罪故意云云。惟查,被告自承其並無藥商資格,且無經主管機關授權核准為分裝行為,並其曾向衛生署詢問合法性,但衛生署並未函覆等語明確,足見被告就此一分裝行為有違法之可能即已知悉,且亦未經衛生署函覆行為合法,況被告先前即曾在告訴人之代理商翔泰醫療器材企業有限公司任職,擔任業務及維修工程師,是被告就此一AST、ALT試藥片等醫療器材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為製造行為,自無委為不知之情,被告所辯並無犯罪故意,亦無足採信。
㈤又刑法上之偽造文書罪,祇須無製作權人制作他人名義之文
書,而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即克成立,至於文書之內容,是全部虛偽或一部虛偽,並非所問。至於特定商品之代碼,係表彰某廠商所生產之眾多商品之一,故仿冒他人之商品條碼,雖僅冒用「國碼」及「廠商代碼」部分,而未冒用特定商品之代碼,亦足以使業者經由電腦判讀後,誤以為是特定公司所生產之商品,自屬冒用他人名義制作之準私文書(最高法院89年度臺上字第2385號判決參照)。查,本件被告委請印刷廠印製之桌上型試藥片條碼,其內容「48」部分,係表示該試藥片係壯生公司之AST試藥片,另「58」部分係表示壯生公司之試藥製程號碼,供壯生公司之儀器判讀是否為該公司所生產之桌上型AST試藥片,是該條碼確為表彰屬壯生公司之AST試藥片之意思甚明,且依維特司生化產品天門冬胺酸轉移酶桌上型試藥片中文仿單、維特司生化產品天門冬胺酸轉移酶試藥片中文仿單所載,AST桌上型試藥片與AST一般型試藥片之主要組成成分劑量並不相同,並證人乙○○於本院審理時亦證稱:其有用一般型之試藥片進行測試,如果沒有更改設定,即無法混用在桌上型機器,但更改設定,就會造成測試結果不正確,因為測試儀器要販賣前,須經國家機關或醫療中心以正式程序作大量測試,求取平均值,但更改設定並非正式程序,所以無法確認所得出之結果為正確,且一般型與桌上型之條碼不一樣,兩種條碼號碼、大小、粗細、排列方式均不同,一般型試藥片之條碼也無法在桌上型機器判讀等語明確(見同前本院卷97年10月30日審判筆錄),顯見該條碼確係經儀器判讀後,表彰為壯生公司所生產之特定試藥片,被告委請不知情之印刷廠印製AST桌上型試藥片之條碼,亦足使使用該儀器之人經由電腦判讀後,誤以為是壯生公司所生產專用於桌上型儀器之AST試藥片,自屬冒用他人名義制作之準私文書,又前開條碼混用,亦會影響檢驗結果,此據證人甲○○、乙○○於本院審理時證述明確,並有前開DT專用試劑與未知藥品測試結果差異分析1份在卷足憑,是被告偽造條碼之準私文書,亦足造成使用之公眾及壯生公司之損害甚明,被告前開所辯,仍無足採。
㈥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所辯均無足採,其犯行均堪認定。
二、按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依刑法第220條第1項規定,應以文書論。查前揭壯生公司之AST桌上型試藥片條碼係壯生公司表示其所生產產品種類用意之證明,自屬刑法第220條第1項之準私文書,被告偽造條碼,則其有主張係壯生公司AST桌上型試藥片產品之意思內容,足生損害使用之大眾及壯生公司。是核被告所為,係犯藥事法第84條第1項之未經許可製造醫療器材罪、刑法第210條、第220條之偽造準私文書罪。被告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醫療器材之低度行為為其製造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行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172號、95年度臺上字第4868號、95年度臺上字第1079號判決參照)。查被告未經許可製造醫療器材及偽造準私文書等犯行,同係在密集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未曾間斷,是其未經許可製造醫療器材及偽造準私文書等犯行,均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販賣之舉措,仍各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被告利用不知情之印刷廠印製條碼,而為偽造準私文書之犯行,係間接正犯。被告所犯上開2罪,犯意各別,罪名不同,應予分論併罰。起訴書雖未引用偽造準私文書條文,惟犯罪事實業已記載自製條碼之犯行,並經蒞庭公訴人當庭追加起訴法條,本院自應予審理。另檢察官移送併案審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18128號)部分,與檢察官已起訴之犯罪事實,均係被告自95年9月間起至97民7月10日止,未經許可製造醫療器材及偽造準私文書之犯行,核屬同一犯罪事實,本院自應審理,併予敘明。爰審酌被告並無前科,其因貪圖利益而為本案犯行,嚴重危害公眾身體健康安全,及其主要販售對象為動物醫院,並犯後猶飾詞否認犯行,且為警查獲經起訴後仍重新繼續為相同犯行,態度不佳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8所示之物,為被告所有供其犯本案未經許可製造醫療器材所用之物,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為被告所有供其犯偽造準私文書犯行所用之物,附表二編號10所示之條碼,為被告所有偽造所得之條碼,爰分別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規定,均諭知沒收。另附表二編號11至36所示之物,無證據證明係被告犯本案所用之物,爰均不於本案諭知沒收,附此敘明。
三、公訴意旨另以:被告偽造條碼之行為,另涉犯藥事法第86條第2項之冒用仿單罪嫌等語。惟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告訴人之告訴,係以使被告受刑事追訴為目的,是其陳述是否與事實相符,仍應調查其他證據以資審認。且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最高法院52年臺上字第1300號、40年臺上字第86號及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分別著有判例可資參照。
四、本案公訴人認被告涉有上開冒用仿單罪嫌,無非係以被告所偽造之條碼為其論據。訊據被告固坦承有自製條碼之情形,惟堅決否認有何冒用仿單犯行,辯稱:該條碼並非仿單等語。經查:按藥事法所稱之仿單,係指藥品或醫療器材附加之說明書,藥事法第26條定有明文,查本件被告所偽造之條碼,係供桌上型機器判讀檢測項目及製程號碼,並非醫療器材附加之說明書,就該醫療器材如何使用,主要效能、性能或適應症等,均非屬條碼揭示之內容,且證人乙○○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條碼的功能是讓機器可以利用感應器感應條碼判讀試藥片之項目及批號等語明確,且該AST桌上型試藥片另有中文說明書,此據告訴人提出本院可憑,故條碼本身並非作為AST桌上型試藥片使用之說明書甚明,且未扣得任何由被告所製作,無從據以定被告有冒用仿單之犯行。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確有檢察官起訴之冒用仿單及詐欺取財等犯行,揆諸首開說明,自難僅以被告偽造條碼,遽為被告冒用仿單部分有罪之認定,本案既不能證明被告犯有上開冒用仿單之罪行,本即應為其此部分犯嫌均無罪之諭知,惟此部分如成立犯罪,與被告前開業經本院論罪科刑之偽造準私文書罪之犯行,有想像競合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
五、無罪部分:㈠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未經許可製造醫療器材後持以販賣之行
為,另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等語。惟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告訴人之告訴,係以使被告受刑事追訴為目的,是其陳述是否與事實相符,仍應調查其他證據以資審認。且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最高法院52年臺上字第1300號、40年臺上字第86號及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分別著有判例可資參照。又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一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闡明之證明方法,無從說服法官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臺上字第128號判例意旨參照)。
㈡本案公訴人認被告涉有上開詐欺取財罪嫌,無非係以被告坦
承有販賣及分裝AST、ALT試藥片予客戶,且有扣案物品可佐為其論據。訊據被告固坦承有販賣一般型AST及ALT試藥片予附表一之客戶,並且就動物醫院部分有代工分裝等情,惟堅決否認有何詐欺取財犯行,辯稱:向其購買之客人,均知道其係自一般型試藥片拆開後,再代工單片包裝等語。經查:證人乙○○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其至陳泌尿外科診所拜訪時,有見到使用過的一般型之試藥片放在桌上型機器內,當時其發現後,有跟使用者聊過,她告訴其是跟被告買的,請其不要向翔泰公司反應等語明確,且依卷附之送貨單備考欄之記載,被告所販賣AST試藥片及ALT試藥片即包含代工包裝費用,並參酌卷附照片所示,被告所自行包裝之試藥片,外包裝僅有記載該試藥片之名稱,其餘關於廠牌、有效日期、試劑成份、保存溫度、相關注意事項等均無記載,而與原廠之桌上型試藥片外包裝上之記載明顯不同,與原廠之桌上型試藥片顯可輕易分辨二者之區別而無誤認之可能,足認附表一所示之客戶向被告購買時,均已知悉被告係將一般型試藥片分裝後再行販售,而無遭被告詐騙之情形,亦不足據為被告詐欺取財有罪之認定。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確有檢察官起訴之將一般型分裝後詐稱係桌上型包裝而販售予附表一之人之詐欺取財犯行,揆諸首開說明,自難僅以被告偽造條碼及有將分裝後之AST、ALT試藥片販售予附表一所示之對象,遽均為被告詐欺取財部分有罪之認定,本案既不能證明被告犯有詐欺取財之罪行,本即應為其此部分犯嫌為無罪之諭知,以免冤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01條,藥事法第84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10條、第220條第1項、第
51條第5款、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11月21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洪俊誠
法官高英賓法官戴博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林政佑中華民國97年11月21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全文】藥事法第84條: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0條: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附表一:
┌──┬───────┬──────┬─────┬───┬────┬─────┐│編號│售予對象│日期│藥品名稱│數量│單價│總價│├──┼───────┼──────┼─────┼───┼────┼─────┤│1│宏光動物醫院│96年3月13日│AST│60條│17元│1020元│││(臺中市北區健│├─────┼───┼────┼─────┤││行路588號)││ALT│50條│17元│850元│├──┼───────┼──────┼─────┼───┼────┼─────┤│2│春天動物醫院│96年4月20日│ALT│50條│17元│850元│││(臺中市北區進├──────┼─────┼───┼────┼─────┤││化北路302號)│96年6月30日│ALT│50條│17元│850元│││├──────┼─────┼───┼────┼─────┤│││96年7月4日│AST│50條│17元│850元│││├──────┼─────┼───┼────┼─────┤│││96年10月2日│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1月16日│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5月13日│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6月26日│ALT│50條│20元│1000元│├──┼───────┼──────┼─────┼───┼────┼─────┤│3│元氣動物醫院│95年11月12日│ALT│2箱│500元│1000元│││(桃園市○○路├──────┼─────┼───┼────┼─────┤││3段381號)│96年3月26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7月11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9月12日│AST│50條│20元│1000元│││├──────┼─────┼───┼────┼─────┤│││96年10月24日│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2月29日│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5月27日│ALT│50條│20元│1000元│├──┼───────┼──────┼─────┼───┼────┼─────┤│4│大順動物醫院│97年9月27日│ALT/GPT│1箱│500元│500元│││(臺中市○○路├──────┼─────┼───┼────┼─────┤││2段255之2號)│97年9月27日│AST/GOT│1箱│500元│500元│││├──────┼─────┼───┼────┼─────┤│││97年11月3日│ALT│1箱│500元│500元││││├─────┼───┼────┼─────┤││││AST│1箱│500元│500元│││├──────┼─────┼───┼────┼─────┤│││96年1月17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60條│20元│1200元│├──┼───────┼──────┼─────┼───┼────┼─────┤│5│冠生動物醫院│96年2月13日│ALT│50條│17元│850元│││(臺中市西屯區│├─────┼───┼────┼─────┤││青海路2段155號││AST│60條│17元│1020元│││)├──────┼─────┼───┼────┼─────┤│││96年7月12日│AST│50條│17元│850元│││├──────┼─────┼───┼────┼─────┤│││96年8月9日│ALT│50條│17元│850元││││├─────┼───┼────┼─────┤││││AST│50條│17元│850元│││├──────┼─────┼───┼────┼─────┤│││96年11月19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50條│20元│1000元│││├──────┼─────┼───┼────┼─────┤│││97年4月23日│ALT│50條│20元│1000元│├──┼───────┼──────┼─────┼───┼────┼─────┤│6│迦南動物醫院│95年10月26日│ALT/GPT│1箱│500元│500元│││(臺中市南區工│├─────┼───┼────┼─────┤││學路55號)││AST/GOT│1箱│650元│650元│││├──────┼─────┼───┼────┼─────┤│││96年11月27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2箱│700元│1400元│││├──────┼─────┼───┼────┼─────┤│││97年5月13日│AST│1箱│700元│700元││││├─────┼───┼────┼─────┤││││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6月5日│AST│50條│20元│1000元│├──┼───────┼──────┼─────┼───┼────┼─────┤│7│富台動物醫院│96年2月26日│AST│60條│17元│1020元│││(臺中市東區自├──────┼─────┼───┼────┼─────┤││由路3段223號1│96年6月14日│ALT│50條│15元│750元│││樓)├──────┼─────┼───┼────┼─────┤│││96年12月18日│AST│50條│18元│900元│││├──────┼─────┼───┼────┼─────┤│││97年3月29日│ALT│50條│18元│900元│├──┼───────┼──────┼─────┼───┼────┼─────┤│8│文清動物醫院│95年9月2日│ALT/GPT│50條│20元│1000元│││(臺中縣大雅鄉│├─────┼───┼────┼─────┤││民生路1段290號││AST/GOT│50條│20元│1000元│││)├──────┼─────┼───┼────┼─────┤│││96年4月24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2箱│700元│1400元│││├──────┼─────┼───┼────┼─────┤│││96年7月20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9月18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10月3日│AST│50條│20元│1000元│││├──────┼─────┼───┼────┼─────┤│││97年4月29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50條│20元│1000元│├──┼───────┼──────┼─────┼───┼────┼─────┤│9│巴斯德動物醫院│95年9月8日│ALT│50條│18元│900元│││(臺中市東區樂││││││││業路383號)││││││├──┼───────┼──────┼─────┼───┼────┼─────┤│10│環亞動物醫院│95年9月8日│ALT│100條│20元│2000元│││(臺中市北區五├──────┼─────┼───┼────┼─────┤││權路580號)│95年11月3日│ALT│2箱│500元│1000元│││├──────┼─────┼───┼────┼─────┤│││95年11月29日│AST│2箱│500元│1000元│││├──────┼─────┼───┼────┼─────┤│││95年12月29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1月23日│AST│60條│20元│1200元│││├──────┼─────┼───┼────┼─────┤│││96年3月1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5月1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60條│20元│1200元│││├──────┼─────┼───┼────┼─────┤│││96年6月15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7月3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50條│20元│1000元│││├──────┼─────┼───┼────┼─────┤│││96年8月21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10月8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50條│20元│1000元│││├──────┼─────┼───┼────┼─────┤│││96年12月22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50條│20元│1000元│││├──────┼─────┼───┼────┼─────┤│││97年4月12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50條│20元│1000元│││├──────┼─────┼───┼────┼─────┤│││97年6月3日│ALT│50條│20元│1000元│├──┼───────┼──────┼─────┼───┼────┼─────┤│11│新生動物醫院│95年10月18日│ALT│4箱│500元│2000元│││(臺中縣豐原市│├─────┼───┼────┼─────┤││圓環東路121號││AST│4箱│500元│2000元│││)├──────┼─────┼───┼────┼─────┤│││96年1月5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60條│20元│1200元│││├──────┼─────┼───┼────┼─────┤│││96年3月17日│AST│60條│20元│1200元││││├─────┼───┼────┼─────┤││││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5月9日│AST│2箱│700元│1400元││││├─────┼───┼────┼─────┤││││ALT│100條│20元│2000元│││├──────┼─────┼───┼────┼─────┤│││96年7月17日│AST│100條│20元│2000元││││├─────┼───┼────┼─────┤││││ALT│100條│20元│2000元│││├──────┼─────┼───┼────┼─────┤│││96年8月29日│AST│50條│20元│1000元││││├─────┼───┼────┼─────┤││││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10月25日│AST│150條│20元│3000元││││├─────┼───┼────┼─────┤││││ALT│150條│20元│3000元│││├──────┼─────┼───┼────┼─────┤│││96年11月27日│AST│50條│20元│1000元││││├─────┼───┼────┼─────┤││││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1月31日│ALT│100條│20元│2000元││││├─────┼───┼────┼─────┤││││AST│100條│20元│2000元│││├──────┼─────┼───┼────┼─────┤│││97年5月20日│ALT│100條│20元│2000元││││├─────┼───┼────┼─────┤││││AST│100條│20元│2000元│├──┼───────┼──────┼─────┼───┼────┼─────┤│12│豐源動物醫院│96年9月7日│ALT│50條│17元│850元│││(臺中縣潭子鄉├──────┼─────┼───┼────┼─────┤││中山路1段172號│97年2月19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50條│20元│1000元│├──┼───────┼──────┼─────┼───┼────┼─────┤│13│民家動物醫院│96年1月25日│AST│60條│18元│1080元│││(彰化縣彰化市├──────┼─────┼───┼────┼─────┤││仁愛路124號)│96年11月14日│AST│50條│18元│900元│││├──────┼─────┼───┼────┼─────┤│││96年3月15日│AST│50條│18元│900元│├──┼───────┼──────┼─────┼───┼────┼─────┤│14│全科動物醫院│95年10月2日│AST│1箱│500元│500元│││(臺中市北屯區│├─────┼───┼────┼─────┤││中清路99-29號1││ALT│1箱│500元│500元│││樓)├──────┼─────┼───┼────┼─────┤│││95年10月25日│ALT│1箱│500元│500元││││├─────┼───┼────┼─────┤││││AST│1箱│650元│650元│││├──────┼─────┼───┼────┼─────┤│││95年11月24日│ALT│1箱│500元│500元││││├─────┼───┼────┼─────┤││││AST│1箱│650元│650元│││├──────┼─────┼───┼────┼─────┤│││95年12月12日│AST│60條│17元│1020元│││├──────┼─────┼───┼────┼─────┤│││95年12月8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1月6日│ALT│50條│17元│850元│││├──────┼─────┼───┼────┼─────┤│││96年1月15日│AST│60條│17元│1020元│││├──────┼─────┼───┼────┼─────┤│││96年8月7日│ALT│50條│20元│1000元│├──┼───────┼──────┼─────┼───┼────┼─────┤│15│中華動物醫院│96年6月8日│AST│60條│15元│900元│││(臺中縣大甲鎮│├─────┼───┼────┼─────┤││新政路2-2號)││ALT│50條│15元│750元│││├──────┼─────┼───┼────┼─────┤│││97年6月4日│ALT│50條│18元│900元│├──┼───────┼──────┼─────┼───┼────┼─────┤│16│信揚動物醫院│96年5月14日│AST│2箱│700元│1400元│││(臺中市南屯區├──────┼─────┼───┼────┼─────┤││南屯路2段271號│96年7月13日│ALT│50條│17元│850元│││)├──────┼─────┼───┼────┼─────┤│││96年8月30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50條│20元│1000元│├──┼───────┼──────┼─────┼───┼────┼─────┤│17│梅島動物醫院│95年10月21日│AST│2箱│500元│1000元│││(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3段148-3││ALT│2箱│500元│1000元│││9-1號)├──────┼─────┼───┼────┼─────┤│││96年1月3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60條│20元│1200元│││├──────┼─────┼───┼────┼─────┤│││96年3月7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60條│20元│1200元│││├──────┼─────┼───┼────┼─────┤│││96年5月24日│ALT│3箱│700元│2100元││││├─────┼───┼────┼─────┤││││AST│1箱│700元│700元│││├──────┼─────┼───┼────┼─────┤│││96年8月29日│ALT│3箱│700元│2100元│││├──────┼─────┼───┼────┼─────┤│││96年12月17日│ALT│50條│20元│1000元││││├─────┼───┼────┼─────┤││││AST│2箱│750元│1500元│││├──────┼─────┼───┼────┼─────┤│││97年3月26日│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6月4日│ALT│100條│20元│2000元││││├─────┼───┼────┼─────┤││││AST│100條│20元│2000元│├──┼───────┼──────┼─────┼───┼────┼─────┤│18│劍橋動物醫院│95年10月21日│ALT│3箱│500元│1500元│││(臺中市南屯區│├─────┼───┼────┼─────┤││大進街526號)││AST│3箱│650元│1950元│││├──────┼─────┼───┼────┼─────┤│││95年11月27日│AST│2箱│650元│1300元│││├──────┼─────┼───┼────┼─────┤│││96年4月2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10月17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12月21日│AST│2箱│700元│1400元│││├──────┼─────┼───┼────┼─────┤│││97年1月30日│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5月5日│ALT│50條│20元│1000元│├──┼───────┼──────┼─────┼───┼────┼─────┤│19│ 尤富雄 │96年12月16日│ALT│200條│13元│2600元│├──┼───────┼──────┼─────┼───┼────┼─────┤│20│陳泌尿外科│96年2月26日│AST│50條│20元│1000元│││(臺中市西區中││││││││華路1段3號之5││││││││)││││││├──┼───────┼──────┼─────┼───┼────┼─────┤│21│英國皇家動物醫│96年9月26日│AST│50條│20元│1000元│││院(臺中市西屯│├─────┼───┼────┼─────○○○區○○路○段429││ALT│50條│20元│1000元│││號B1-2)├──────┼─────┼───┼────┼─────┤│││96年11月9日│AST│50條│20元│1000元││││├─────┼───┼────┼─────┤││││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12月10日│ALT│50條│20元│1000元│││├──────┼─────┼───┼────┼─────┤│││96年12月17日│AST│50條│20元│1000元│││├──────┼─────┼───┼────┼─────┤│││97年2月19日│AST│50條│20元│1000元││││├─────┼───┼────┼─────┤││││ALT│50條│20元│1000元│││├──────┼─────┼───┼────┼─────┤│││97年4月23日│AST│50條│20元│1000元││││├─────┼───┼────┼─────┤││││ALT│50條│20元│1000元│├──┼───────┼──────┼─────┼───┼────┼─────┤│22│謝天DR.沛特│96年9月14日│ALT│50條│17元│850元│││├──────┼─────┼───┼────┼─────┤│││96年11月21日│ALT│50條│20元│1000元│├──┼───────┼──────┼─────┼───┼────┼─────┤│23│高民動物醫院│97年2月2日│ALT│50條│20元│1000元│││(高雄縣鳳山市│├─────┼───┼────┼─────┤││中山西路271-1││AST│50條│20元│1000元│││號)├──────┼─────┼───┼────┼─────┤│││97年4月15日│ALT│100條│20元│2000元││││├─────┼───┼────┼─────┤││││AST│50條│20元│1000元│├──┼───────┼──────┼─────┼───┼────┼─────┤│24│寶成動物醫院│97年4月3日│ALT│50條│20元│1000元│││(臺南縣新營市│├─────┼───┼────┼─────┤││三民路137號之1││AST│50條│20元│1000元│││)││││││├──┼───────┼──────┼─────┼───┼────┼─────┤│25│東南動物醫院│97年5月28日│ALT│50條│20元│1000元│││(臺中市北區大├──────┼─────┼───┼────┼─────┤││雅路486號)│97年6月5日│AST│50條│20元│1000元│├──┼───────┼──────┼─────┼───┼────┼─────┤│26│信安動物醫院│97年4月29日│ALT│100條│22元│2200元│││(臺中市北區健├──────┼─────┼───┼────┼─────┤││行路638號)│97年6月25日│ALT│100條│22元│2200元│└──┴───────┴──────┴─────┴───┴────┴─────┘附表二:
┌──┬─────────────┬───┬─────────┐│編號│品名│數量│所有人│├──┼─────────────┼───┼─────────┤│1│ALT試藥片偽品│5盒│丙○○│├──┼─────────────┼───┼─────────┤│2│AST試藥片偽品│4盒│丙○○│├──┼─────────────┼───┼─────────┤│3│防潮箱│1個│丙○○│├──┼─────────────┼───┼─────────┤│4│充氮封口機│1台│丙○○│├──┼─────────────┼───┼─────────┤│5│出貨單及帳款資料│2冊│丙○○│├──┼─────────────┼───┼─────────┤│6│進銷貨帳冊│1冊│丙○○│├──┼─────────────┼───┼─────────┤│7│標籤│1冊│丙○○│├──┼─────────────┼───┼─────────┤│8│包裝盒│1疊│丙○○│├──┼─────────────┼───┼─────────┤│9│供偽造條碼之試藥片(正廠)│4片│丙○○│├──┼─────────────┼───┼─────────┤│10│條碼│1盒│丙○○│├──┼─────────────┼───┼─────────┤│11│分拆之ALT、AST試藥片│4片│丙○○│├──┼─────────────┼───┼─────────┤│12│ALT試藥片真品│5條│丙○○│├──┼─────────────┼───┼─────────┤│13│CL試藥片偽品│6盒│丙○○│├──┼─────────────┼───┼─────────┤│14│LDH試藥片偽品│5盒│丙○○│├──┼─────────────┼───┼─────────┤│15│K+試藥片偽品│3盒│丙○○│├──┼─────────────┼───┼─────────┤│16│Na++試藥片偽品│4盒│丙○○│├──┼─────────────┼───┼─────────┤│17│LIA試藥片偽品│2盒│丙○○│├──┼─────────────┼───┼─────────┤│18│CHOL試藥片偽品│2盒│丙○○│├──┼─────────────┼───┼─────────┤│19│TP試藥片偽品│2盒│丙○○│├──┼─────────────┼───┼─────────┤│20│GGT試藥片偽品│1盒│丙○○│├──┼─────────────┼───┼─────────┤│21│ALKP試藥片偽品│2盒│丙○○│├──┼─────────────┼───┼─────────┤│22│CK試藥片偽品│1盒│丙○○│├──┼─────────────┼───┼─────────┤│23│GLU試藥片偽品│2盒│丙○○│├──┼─────────────┼───┼─────────┤│24│CRSC試藥片偽品│3盒│丙○○│├──┼─────────────┼───┼─────────┤│25│ALB試藥片偽品│3盒│丙○○│├──┼─────────────┼───┼─────────┤│26│TBIL試藥片偽品│4盒│丙○○│├──┼─────────────┼───┼─────────┤│27│K+試藥片真品│10條│丙○○│├──┼─────────────┼───┼─────────┤│28│ALKP試藥片真品│3條│丙○○│├──┼─────────────┼───┼─────────┤│29│BUN試藥片真品│5條│丙○○│├──┼─────────────┼───┼─────────┤│30│TP試藥片真品│5條│丙○○│├──┼─────────────┼───┼─────────┤│31│DTSCⅡ生化檢測機│1台│丙○○│├──┼─────────────┼───┼─────────┤│32│DTSCⅡ生化檢測機│1台│丙○○│├──┼─────────────┼───┼─────────┤│33│DTⅡ電解質檢測機│1台│丙○○│├──┼─────────────┼───┼─────────┤│34│DT60Ⅱ生化檢測機│1台│丙○○│├──┼─────────────┼───┼─────────┤│35│DT60生化檢測機│1台│丙○○│├──┼─────────────┼───┼─────────┤│36│DT60Ⅱ檢測數據列印資料│1份│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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