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124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聲字第12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17日

裁判案由:聲請假釋期中交保護管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聲字第1241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葉秋貴上列受刑人因詐欺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08年度執聲付字第28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葉秋貴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詐欺案件,前經判刑確定,送監執行中,經陳奉法務部核准假釋在案,依刑法第93條第2項之規定,在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院審核受刑人經法務部於民國108年7月12日法授矯字第10801699750號函核准假釋在案,聲請人之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7月17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洪榮家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任婉筠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