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7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勞訴字第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給付薪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勞訴字第70號原告 趙樑雍 被告學成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國禎 訴訟代理人 楊慶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薪資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
民事勞工法庭法官王士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
書記官林翠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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