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簡字第3777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簡字第377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簡字第3777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鄭詠銘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偵字第2191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鄭詠銘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件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犯罪事實欄一第5行至第7行「(純質淨重共約25.12公克),即無故持有此等毒品。嗣於112年8月10日8時10分許,在桃園市○○區○○○街00號」應更正為「(驗前總純質淨重共約25.12公克),即無故持有此等毒品。嗣於112年3月26日15時35分許,在新北市○○區○○街000巷0號」、附表「純質淨重」欄位應更正為「驗前總純質淨重」外,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有於5年內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法院論罪科刑及執行完畢之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可參,暨其為成年人,理應深知無故持有毒品為法所禁止之行為,竟仍為本件持有第三級毒品之犯行,所為應予非難,兼衡其智識程度、生活經濟狀況、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以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扣案如附件附表所示之第三級毒品,係被告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罪所查獲之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應依刑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之;至盛裝前開毒品之包裝袋,因包覆毒品,其上顯留有該毒品之殘渣,無論依何種方式均難與之析離,爰連同該包裝併予宣告沒收。其餘扣案物(大麻煙油彈、美時美舒鬱錠、克癇平錠、使蒂諾斯膜衣錠、Modipa
nolTablet、電子煙油加熱器、按摩棒、吸食器、手機),或與本案犯行無涉,或為證明他案犯罪之證據,自不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第450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曾信傑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
刑事第二十八庭法官徐子涵上列正本製作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張靖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偵字第21918號被告鄭詠銘男33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街000巷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鄭詠銘明知4-甲基甲基卡西酮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之第三級毒品,依法不得無故持有,竟仍基於持有第三級毒品純值淨重逾5公克之犯意,於民國112年3月中不詳時間,在桃園市某處,向年籍不詳之「李峰錡」取得附表所示之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咖啡包283包後(純質淨重共約25.12公克),即無故持有此等毒品。嗣於112年8月10日8時10分許,在桃園市○○區○○○街00號,為警查獲持有附表所示之毒品,方悉上情。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報告及本署檢察官自動檢舉簽分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鄭詠銘坦承不諱,並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2年9月28日刑理字第1126032443號鑑定書等分別在卷可稽,被告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之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罪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屬違禁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
檢察官曾信傑附表:
編號扣案物品鑑定結果純質淨重鑑定報告1咖啡包編號A1至A42共42包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3.31公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2年9月28日刑理字第1126032443號鑑定書2咖啡包編號B1至B36共36包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1.82公克同上3咖啡包編號C1至C39共39包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3.70公克同上4咖啡包編號D1至D45共45包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3.40公克同上5咖啡包編號E1至E39共39包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5.02公克同上6咖啡包編號F1至F82共82包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7.87公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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