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123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12319號債權人 鄒清水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 劉仕明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請求之金額為何?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
書記官何尚安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123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12319號債權人 鄒清水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 劉仕明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請求之金額為何?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
書記官何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