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附民字第2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05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中華飛龍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被告乙○○
甲○○丁○○
樓上列被告等因被告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6月5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潘翠雪
法官王士珮法官絲鈺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周玉茹中華民國9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