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82號刑事宣示筆錄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宣示判決筆錄

112年度易字第82號

 112年度易字第139號

公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林宜生

NGUYENTHIDUNG越南籍

許惠美

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820號)及追加起訴(112年度偵字第2016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均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復經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以宣示判決筆錄代替協商判決,於民國112年5月3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陳錦雯

書記官吳蔚宸

通譯林政男

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附記事項,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主文:

丙○○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月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甲○○○○○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許惠美犯收受贓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犯罪事實要旨:

㈠丙○○與甲○○○○○(中文姓名為 阮氏蓉 )為夫妻,2人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聯絡,於民國111年12月14日19時37分至43分許,在宜蘭縣○○市○○路○段00巷0號B2家樂福量販店宜蘭店內消費自助結帳時,趁店員疏於看管之際,以將如附表一所示商品刻意未刷條碼結帳,而與其他已刷條碼結帳之商品一同攜離該店之方式,竊取如附表一所示之商品得手,嗣經該店安全課課長乙○○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而報警循線查獲。

㈡丙○○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再基於竊盜之犯意,於111年12月10日下午6時22分許,與無與之有竊盜犯意聯絡之其母許惠美至前址家樂福量販店宜蘭店消費自助結帳時,趁店員疏於注意看管之際,以將如附表二所示商品刻意未刷條碼結帳,而與其他已刷條碼結帳之商品一同攜離該店之方式,竊取如附表二所示之商品得手。許惠美返家後,詢問丙○○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防風健行傘價格多少,經丙○○告知其該商品因未刷條碼結帳,故不知實際價格,此時許惠美明知前開商品係丙○○竊得之贓物,竟基於收受贓物之犯意,仍予以收受使用。嗣經乙○○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而報警循線查獲。

處罰條文: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349條第1項、第51條第6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8款、第93條第1項第2款。。

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不得上訴。

如有前述例外得上訴之情形,又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本案經檢察官洪景明提起公訴、檢察官郭欣怡追加起訴、檢察官葉怡材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0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書記官吳蔚宸

   法官 陳錦雯

上為正本與原本相符。

書記官吳蔚宸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0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49條

(普通贓物罪)

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附表一

編號

商品名稱

數量

價格(新臺幣)

1

可愛玩偶擦手巾

(買一送一)

2條

48元

2

雀巢多趣酷思膠囊咖啡機

1台

2699元

3

ADIDAS中性一片拖鞋

1雙

790元

4

魅尚萱完美造型持久洗髮精

1瓶

379元

5

Brita濾芯

1盒

1399元

6

偉特季節限定焦糖綜合組

1組

329元

7

三眼怪彈蓋水瓶

1盒

350元

8

潘洛斯 積木

1盒

499元

9

士力架花生巧克力

1組

69元

10

Housuxi迪士尼系列兒童多袋

1盒

805元

總計

7,367元

附表二

編號

商品名稱

數量

價格

(新臺幣)

1

防風健行傘

1把

229元

2

膳魔師真空保溫瓶

1個

599元

3

義美杏仁巧克力球

1包

110元

4

小甘菊手足龜裂修護霜

1瓶

289元

5

家樂氏超級霉果纖穀脆

1包

189元

6

舒酸定強化砝瑯質兒童牙膏

2盒

158元

總計

1,5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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