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26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265號聲請人 陳緯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5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5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4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5月1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政佑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5月19日
書記官蔡岳霖┌──────────────────────────────────────────────────┐│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100年度除字第265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2│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3│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4│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5│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6│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7│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8│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9│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10│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張│1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