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訴字第100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14日
裁判案由:更正土地登記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10年度訴字第1009號原告 郭月娥 被告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代表人 林芳儀 (主任)訴訟代理人 周建宏
唐炳煌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更正土地登記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2年3月8日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楊得君
法官周泰德法官彭康凡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
書記官陳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