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9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1年簡上字第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12日

裁判案由:袋地通行權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簡上字第98號上訴人 黃冬元 被上訴人 吳順治 訴訟代理人 黃裕中 律師追加被告 林耿揚
林耿陞 林秉信 上列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忠鎣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袋地通行權等事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7月24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7月12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林望民
法官呂仲玉法官陳端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12日
書記官馬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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