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5年度雄保險小調字第197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伍雅婷
  相 對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邱振源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保險小調字第197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96年1月31日上午10時1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民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蘇姿月
  書記官 吳書逸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伍雅婷 到
相對人代理人 邱振源 到
調解委 員  曾秀雄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調解委員:曾秀雄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壹萬貳仟參佰柒拾肆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31  日
           書 記 官 吳書逸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