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上易字第1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易字第10號上訴人即被告 周顯明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侵占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易字第1464號,中華民國107年8月2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28日上午9時45分在本院第19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曾淑華
法官陳文貴法官楊秀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修毅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