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40476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9年度司促字第40476號債權人東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 高勝雄 人代理人 黃帥升 律師代理人 洪志勳 律師代理人 吳采軒 律師債務人 立欣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斐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東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給付新臺幣貳仟壹佰肆拾肆萬壹仟肆佰壹拾陸元,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高勝雄給付新臺幣玖仟肆佰貳拾萬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三、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四、如債務人未於第一、二項所示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9日
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附表一109年度司促字第40476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立欣營造股│自民國109年│至清償日止│年息6%│││00000000│份有限公司│10月28日起│││││元│││││├──┼────┼─────┼──────┼──────┼───────┤│002│新臺幣│立欣營造股│自民國109年│至清償日止│年息6%│││0000000│份有限公司│10月28日起│││││元│││││├──┼────┼─────┼──────┼──────┼───────┤│003│新臺幣│立欣營造股│自民國108年│至清償日止│年息6%│││0000000│份有限公司│12月31日起│││││元│││││└──┴────┴─────┴──────┴──────┴───────┘
附表二109年度司促字第40476號利息:
┌──┬────┬─────┬──────┬──────┬───────┐│001│新臺幣│立欣營造股│自民國108年│至清償日止│年息6%│││00000000│份有限公司│12月2日起│││││元│││││├──┼────┼─────┼──────┼──────┼───────┤│002│新臺幣│立欣營造股│自民國108年│至清償日止│年息6%│││00000000│份有限公司│12月2日起│││││元│││││├──┼────┼─────┼──────┼──────┼───────┤│003│新臺幣│立欣營造股│自民國108年│至清償日止│年息6%│││00000000│份有限公司│12月31日起│││││元│││││├──┼────┼─────┼──────┼──────┼───────┤│004│新臺幣│立欣營造股│自民國108年│至清償日止│年息6%│││00000000│份有限公司│12月31日起│││││元│││││├──┼────┼─────┼──────┼──────┼───────┤│005│新臺幣│立欣營造股│自民國108年│至清償日止│年息6%│││00000000│份有限公司│12月31日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