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聲明疑義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48號聲明異議人及聲明疑義人即受刑人 粟振庭 上列聲明異議人及聲明疑義人即受刑人因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對於檢察官執行之指揮(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100年度執更己字第1083號、101年度執更己字第629號、第1053號),聲明異議及聲明疑義,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明異議及聲明疑義均駁回。
理由
一、聲明異議意旨略以:㈠聲明異議人及聲明疑義人即受刑人粟振庭前因偽造有價證券
等案件,分別經鈞院判決及100年度聲減字第12號裁定減刑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確定,並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執行指揮書執行,受刑人不服上開裁定提起抗告,分別經臺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裁定於102年5月9日駁回抗告確定,惟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執行指揮書所載判決確定為100年10月25日,此載顯與前揭確定日期不符,應將上開執行指揮書撤銷。又按司法院釋字第98、202號解釋意旨裁判確定後復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前後有期徒刑應合併執行,不受刑法第51條第
5款但書關於有期徒刑不得逾20年之限制,而受刑人前所犯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後,由檢察官以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1083號、10
1年度執更己字第629號及第2053號指揮書執行在案,然檢察官未依上開釋字換發12年2月合併執行指揮書,於法顯屬未合,爰請求將上開執行指揮書撤銷,另由檢察官為適法之執行云云。
㈡受刑人於93年11月間至94年3月6日涉犯偽造文書等案件,
經鈞院以95年度訴字第488號判決;又於95年5月23日至95年7月10日止涉犯偽造文書等案件,經鈞院以96年度訴字第
2號判決,嗣經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將部分判決撤銷改判,其餘部分以99年度審簡字第612號判決,惟受刑人前所犯各案均在95年7月1日前所犯,而行為人行為後刑法業經修正,經比較新舊法之結果,及依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規定,自應適用修正前刑法較有利於受刑人,則前開判決
主文之宣告是否有當即非無疑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3條規定聲明疑義云云。
二、按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固為刑事訴訟法第48
4條所明定。但該條所稱「諭知該裁判之法院」,乃指對被告之有罪判決,於主文內實際宣示其主刑、從刑之裁判而言(最高法院79年台聲字第19號判例意旨參照)。又對於已判決確定之各罪定應執行刑之裁定確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等效力,是以受刑人如係對於因數罪併罰所定應執行刑裁定之指揮執行聲明異議,應向為該定執行刑裁判之法院為之(最高法院92年度台聲字第60號判決意旨參照)。末按刑事訴訟法第483條規定,當事人對於有罪裁判之解釋有疑義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疑義,所謂諭知該裁判之法院,係指諭知科刑判決,即具體的宣示主刑、從刑之法院而言。所謂對於有罪裁判之解釋有疑義,係指對於科刑判決主文有疑義而言,至對於判決之理由,則不許聲明疑義,蓋科刑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依判決主文而為執行,倘主文之意義明瞭,僅該主文與理由之關係間發生疑義,並不影響於刑之執行,自無請求法院予以解釋之必要(最高法院27年聲字第19號判例意旨參照)。
三、經查:㈠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
執行指揮書業經註銷,並依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聲字第3855號裁定,改核發101年度執更己字第629號執行指揮書執行,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本院卷第14頁),是此部分聲明異議意旨所聲明異議之執行指揮書已不復存在,聲明異議人對之聲明異議,自屬無據,應予駁回。㈡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0年度執更己字第1083號
、101年度執更己字第629號、101年度執更己字第1053號執行指揮書,分別係依據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聲字第3115號裁定、100年度聲字第3855號裁定、101年度聲更一字第
8號裁定所核發,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稽(本院卷第24、32、34頁),依上說明,聲明異議人聲明異議應向臺灣高等法院為之,其向本院聲明異議,自非合法,應予駁回。
㈢本院95年度訴字第488號、96訴字第2號、99年度審簡第61
2號判決,均屬刑事訴訟法第483條所稱之有罪裁判,然其等之判決主文並無任何疑義可言。至聲請人所爭執其行為均在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前所為,上開案件判決理由中新舊法之適用有疑義,乃法律適用問題,應循非常上訴程序處理。綜上,本件聲明疑義於法不合,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6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1月30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陳俞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蔡嘉晏中華民國10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