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266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266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2666號聲請人爭鮮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津秋 代理人 王譽潔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9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12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楊晉佳┌─────────────────────────────────────────────────────────────────┐│附表:99年度除字第2666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金額(新台幣)│發票日│支票號碼│申報權利期間│├──┼─────────┼────────┼─────────┼───────────┼────────┼────────────┤│001│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29,613元│99年1月15日│ZY0000000│6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02│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2月1日│ZY0000000│6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03│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3月1日│ZY0000000│6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04│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4月1日│ZY0000000│6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05│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5月1日│ZY0000000│6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06│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6月1日│ZY0000000│9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07│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7月1日│ZY0000000│9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08│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8月1日│ZY0000000│9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09│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9月1日│ZY0000000│9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10│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10月1日│ZY0000000│9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11│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11月1日│ZY0000000│9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12│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54,000元│99年12月1日│ZY0000000│9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013│爭鮮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24,387元│100年1月1日│ZY0000000│9個月│││陳津秋│松南分行│││││└──┴─────────┴────────┴─────────┴───────────┴────────┴────────────┘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
書記官蘇炫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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