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9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9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2月16日

裁判案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946號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2月16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王福康
法官何怡穎法官王慧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2月16日
書記官王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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