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4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1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459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月2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吳昀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家豪中華民國98年1月26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4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1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459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月2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吳昀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家豪中華民國9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