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47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除字第47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1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除字第479號聲請人 陳明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207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3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4月19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許純芳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2年4月19日
書記官巫玉媛附表:112年度除字第47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78-PX-0000000-01150002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79-MX-0000000-0127003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80-MX-0000000-0117004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81-FX-0000000-0119005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82-MX-0000000-0132006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83-EX-0000000-0136007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84-EX-0000000-0119008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85-FX-0000000-0124009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86-NX-0000000-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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